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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生转专业工作安排的通知.doc

发布:2016-09-10约2.92千字共5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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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3级学生转专业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学院: 一、申请条件 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必须是取得安徽农业大学正式学籍的在读一年级学生,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之一: 1.报考我校被录取且总分成绩高出本省一本线10分(含10分)以上者; 2.参加第一学期所修读的全部课程考试且成绩绩点位于该专业年级前20%者; 3.申请转入下列专业者:农学、园艺、植物保护、动植物检疫、茶学、烟草、草业科学、林学、农业资源与环境、动物科学、蚕学、动物医学、水产养殖学、种子科学与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类、生态学、设施农业科学与工程、纺织工程、包装工程、木材科学与工程、法学、地理信息科学、测绘工程、信息与计算科学。 二、相关要求 1.文科考生限在只招收文科考生的各专业或文理兼收专业内互转;理科考生专 业不限。 2.学生申请转入按大类招生的专业,本次转专业只进入大类,不确定具体专业,到实施专业分流时,按照与该大类学生相同的专业分流要求,参加专业分流; 3.凡申请转入园林、城市规划、工商管理类、金融学类专业的学生须参加相关 专业考核; 4.身体状况受限者不转; 5.不重复执行2013级招生章程中规定的各项奖励政策。 关于2014级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学院,校直有关单位: 一、申请转专业的基本条件 1.符合2014年招生章程中第二条规定“总分成绩高出考生所在地一本分数线15分及其以上,允许学生在第二学期自主选择专业一次(体检受限,文理科互转及特殊专业除外)”者。 2.符合2014年招生章程中第三条规定“第一学期学习成绩名列所在专业前20%,允许学生在第二学期自主选择专业一次(体检受限,文理科互转及特殊专业除外)”者。 3.具有安徽农业大学正式学籍的2014级学生,没有受过纪律处分,身体状况能够满足转入专业的要求者(专升本、中外合作培养林学专业学生除外)。 二、转专业限制条件和相关规定 1.文科类专业学生申请转专业仅限转入文科类专业或文理兼收专业。 2.艺术类专业学生申请转专业仅限转入艺术类相关专业。 3.申请转入园林、城市规划、金融学、工商管理类专业的需符合转专业的基本条件第一条或者第二条。 4.申请转入园林、城市规划专业学生需加试美术,加试合格者方能转入。 5.申请转入计算机类、电子信息类专业的学生第一学期高等数学的成绩应不低于80分。 6.仅符合转专业基本条件中第三条的学生,除学校所限制的四个专业不能转入外,其他各专业(艺术类专业除外)均可申请转入,转入学院可根据申请情况组织相关考核,原则上每个专业接收转入学生不超过30人;转出学院可根据学生转出情况制定相关转出标准,各专业转出人数应控制在本专业在籍学生数的30%以内。 7.申请转入大类专业的学生,本次转专业只进入大类,不定具体专业,在实施专业分流时,按照大类专业分流要求,参加专业分流。 8.转入新专业学生不重复享受2014级招生章程中规定的各项奖励政策。 9.转入新专业学生在新专业培养方案中只认可学生已修的与其培养方案一致的课程学分。 10.各专业(类)转入的学生数严格按照学校规定的转专业指标控制(见附件1)。 三、办理程序及申请时间 1.申请转专业的日期:2015年3月9日上午8:00—3月13日下午5:00。 2. 凡申请转专业的学生,须填写《安徽农业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并上交现所在的学院。 3. 各学院于2015年3月16日前将申请表集中上报教务处学籍管理科。 4. 教务处按照转专业条件进行审查,交相关接收学院。 5. 相关接收学院组织对拟转入新专业的学生进行考核,初步提出拟转入的学生名单。考核时间:2015年3月17日至2015年3月20日。考核的具体内容和时间在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第二周公布。 6.教务处汇总并审核拟转专业的学生人选,报校长办公会研究批准。 7. 批准转专业的学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课程的退、改选工作,并办齐各项手续后到转入新专业学习。 8. 转专业学生课程的退、改选时间请关注教务处网站通知。 附件:限制专业(类)转入的学生数指标 安徽农业大学 2015年3月2日 附件 限制专业(类)转入的学生数指标 限转专业 限转入人数 工商管理类 90 金融学 90 园林、城市规划 35 专业排名 专业名称 专业批次 1 园林 一批 2 金融学类 一批 3 工商管理类 一批 4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一批 5 经济学 一批 6 茶学 一批 7 国际经济与贸易 一批 8 土木工程 一批 9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一批 10 动物医学 一批 11 食品质量与安全 一批 12 车辆工程 一批 13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一批 14 动物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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