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详情

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建设要求.docx

发布:2024-11-24约9.34千字共18页下载文档
文本预览下载声明

1

DB4406/TXXXXX—2021

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建设要求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佛山市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建设的术语和定义、建设要求和管理要求。本文件适用于佛山市新建和升级改造的农贸市场。

2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文件没有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农贸市场farmersmarket

是指由开办者提供固定场地、设施,有若干经营者进场经营,对农副产品等生活资料实行集中、公开、现货交易的场所。

3.2

农贸市场开办者initiatoroffarmersmarket

负责农贸市场经营及管理的法人单位或自然人。

3.3

经营户seller

向农贸市场开办者承租场地、进行现货零售交易的法人单位或自然人。

4基本条件

农贸市场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a)获得营业执照,处于正常经营状态;

b)产权明晰,建筑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上;

c)消防验收达标;

d)场内设置党建引领宣传栏,开展党员“亮身份、亮职责、亮承诺”三亮活动。

5建设要求

5.1场地

2

DB4406/TXXXXX—2021

5.1.1应具有良好的通风条件,无明显异味。

5.1.2单层建筑层高应不小于4m,市场内主通道宽度不小于2.5m,购物通道宽度不小于2m。

5.1.3主出入口宽度不小于4m,建筑面积2000m2以下的市场出入口不少于2个,建筑面积2000m2

以上的市场出入口不少于4个。

5.2配套设施

5.2.1市场附近应设有公共厕所,并设置规范醒目的引导标识,公共厕所出入口不宜面向交易区开设。

5.2.2相近或相邻范围内配备机动车、非机动车停放场所。

5.3装修

5.3.1应设置醒目的市场名称标识,出入口及邻近铺面的外立面、门牌、广告牌、店铺招牌等按《佛

山市集贸市场整体形象提升工程——视觉识别系统管理手册》设计,统一色调、统一标识。

5.3.2应在显著位置设有信息栏、宣传栏、公示栏,按《佛山市集贸市场整体形象提升工程——视觉

识别系统管理手册》设计。

5.3.3统一设计制作柜台号牌、价格牌及相关证照的公示牌照。

5.3.4场内地面应按照排水、防滑、易清扫的要求铺设。

5.3.5内墙面(含立柱四周)应采用干净、光滑、平整、易清理材料,铺贴高度不低于1.8m。

5.4场内布局

5.4.1按照商品种类划行归市设置交易区,场内应设分区平面图与分区标志,图与标志指引清晰。

5.4.2经营禽畜肉类、水产的区域应与烧腊及其它熟食档相隔距离不小于5m,经营熟食、卤品、豆

制品、酱菜等直接食用食品的柜台或专间距离厕所、垃圾房等的间距不应小于25m。

5.4.3在活禽限制区范围内的市场,严禁现场宰杀和销售活禽;在非限制区范围内且有经营活禽的市

场,应当按规定设立相对独立鲜活家禽经营区域。

5.5供水设施

5.5.1供水设施应按各交易区的用水需求设置。水产品供水到商位,肉类区供水到经营区,熟食经营区供水到专间。

5.5.2场内应配置加压水冲洗装置,便于冲洗地面、墙体和设备设施。

5.6排水设施

5.6.1市场主排水系统应采用沉井式暗渠((暗管)排水系统。

5.6.2各柜台地面应有排水设施,市场通道地面应无积水。外露排水槽应采用不锈钢材料、PVC塑料

管或其他易清洁的材料。

5.6.3各类柜台面应从通道一侧向档内一侧倾斜,并设置台面排水槽及排水管。

5.6.4市场污水排放系统应按照环保要求设置过滤处理设施。

5.7照明、供电设施

5.7.1市场柜台应配置统一的节能照明灯具。

5.7.2市场柜台(操作台)上方灯照度应达到100lx,肉类分割剔骨操作台灯光照度不小于200lx。

5.7.3市场内电线应统一规划接驳,暗线为主,明装线路应使用线槽(管)安装。户外、潮湿场所供电

必须配备相应的漏电保护装置。

3

DB4406/TXXXXX—2021

5.8环卫设施

应设置垃圾分类投放点,用于收集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四大类垃圾。

5.9消防安全

5.9.1应配置消防栓、水带、水枪和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器材,并确保其完好有效。

5.9.2应设置消防疏散通道,通道上方或地面设置应急疏散指示标志。

5.9.3场内明显位置设置消防安全标志。

5.9.4消防疏散通道不得放置杂物,保持畅通。

5.9.5不得在市场内设置床铺、宿舍住宿;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不得违规充电、停放电动自行

车。

5.10计量器具

5.10.1应使用符合国家计量要求的计量器具,计量器具摆放位置和屏幕方向应便于

显示全部
相似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