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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学第四章0325讲解.ppt

发布:2017-04-19约1.42千字共17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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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家庭与亲密关系;一、社会学视角的婚姻 婚姻:可以被界定为两个成年个体之间被社会所承认与许可的性的结合。传统观念上的婚姻是指一对异性男女,依据习俗礼仪、婚姻法规定结成夫妻的行为或事实。 婚姻的社会学角度分析: 1.从性别上说,婚姻是异性男女的结合;从关系上说,是一种特殊的两人关系;以结合(或分离)的性质区分,可分为自愿的和非自愿的两大类。 ;2.婚姻关系是“夫妻关系”,而不是任何非夫妻关系,如 “同居”、婚外恋、同性恋等。 3.婚姻是一种基本的社会制度 4.婚姻也是一种文化制度。;二、家庭关系与家庭结构 ;亲属制度纽带:是指个体之间的联系,这种联系或是通过婚姻而形成,或是通过连接血亲(母亲、父亲、同胞、子嗣等)的血统关系而确立。;扩大家庭:在绝大多数传统社会中,核心家庭还属于某种更大的亲属关系网络。当住在同一家户中的不只是一对已婚夫妇及其子女,而且还有近亲,或是彼此之间有一种紧密而又持续的关系时,我们便称之为扩大家庭,一个扩大家庭可能包括(外)祖父母、兄弟及其妻子、姐妹及其丈夫、姑姨和甥侄。 多偶婚:一夫多妻制、一妻多夫制。;1. 早期主要家庭形式是一种核心家庭。 2. 之后是一种过度形式,从17世纪早期延续到18世纪之初。对于夫妻之爱、亲子之爱,也越来越强调其重要性,尽管父亲的权威力量也有增长。 3. 在第三个阶段,逐渐发展出了我们今天在西方世界最熟悉的那种家庭制度类型。由密切的情感纽带维系起来的群体,享有高度的家内私密性,对子女的抚养非常重视,情感性个体主义的兴起。 ;历史学家博斯韦乐也曾经指出:在前现代的欧洲,婚姻最初常常是一种财产安排,中间基本上是抚养孩子,到最后才事关爱情。事实上,没几对夫妻是“因家”成婚的,倒有许多是先共同经营家户,抚养子嗣,共享生活经历,在此过程中逐渐培养出彼此之间的爱情的。;郑杭生把人类家庭制度划分为以下四个发展阶(郑杭生:《社会学概论新修》精编版): 1.血缘家庭。婚配“自由”,生儿育女没有固定的匹配对象,因而形成以血缘为纽带的族群家庭。 2.普那路亚家庭。“族外群婚关系”阶段。 3.对偶家庭。一男一女结合而成。 早期:夫妻暮合晨离,生儿育女,子女归于母亲。 晚期:夫居妻家,共同生活,但不长久。家庭财产由母系继承。 排斥共妻、共夫的群婚家庭状态,子女有明确的父女血缘关系,亲属关系萌发。 4.专偶制家庭。即一夫一妻制家庭,以男性为中心的一男一女结为夫妻的家庭形态。;世界范围内正在发生的最重要的变迁如下: 家族和其他亲属群体的影响力正在衰落。 自由择偶渐呈普遍趋势。 无论是婚姻的缔结,还是家中的决策,妇女权利都愈益得到广泛承认。 包办婚姻越来越少见 先是男性后是女性,在那些曾经非常限制的社会中都正在发展起程度比较高的性自由。 儿童权利的扩展已经成为普遍趋势。 ;第3节 中国家庭与亲密关系;二、家庭亲密关系 夫妇关系问题:是整个家庭关系的核心,对整个家庭关系的亲密或疏离有决定性影响,主导了家庭成员行动的内向性或外向性、团聚性或分离性。 首先,它是取决于当事者婚姻观的一致性程度。 其次,夫妻关系的问题有其外因,在当代,主要是由于社会转型和变迁导致的复杂的文化冲突。 ;核心家庭问题:由于现代工业社会的迅速发展和急剧分化的背景引导,核心家庭趋增。;2.家务;未来的中性婚姻趋势 ;感谢您的聆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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