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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承揽商安全卫生管理办法.PDF

发布:2018-03-31约6.54万字共49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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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附實 業股份有限 公司 千附實 業股份有限 公司 Chen Full International Co.,Ltd. 文件編號 CF-S46-WC01 版次 B 承攬商安全衛生管理 辦法 文件種類 辦法 頁數 第 1頁 共 21頁 1 、目的:為有效確保承攬廠商之承攬作業安全無虞,將可能對大眾、訪客 、承攬人、 再承攬人、現場員工和環境造成的傷害減到最低。 2 、範圍:本公司所有工程(事)作業協力承攬商 、再承攬商 均屬之。 3 、權責: 3.1 承攬商選擇 :各工程單位、 生產部。 3.2 施工期間承攬商管理:各工程單位 、生產部 。 施工期間承攬商工安查核:現場安衛人員 安衛中心。 3.3 / 4 、定義: 4.1 工程承攬:一般工程以人力、機具、技術承攬本公司之工程者。 4.2 工事承攬:工程之修護、保養及零配件之修理、製造等工作。 5 、作業內容: 5.1 各工程單位承攬商進場施工前應先申請加入協議組織(參照「協議組織作業管 理 辦法」)。提出工作守則核備函及安衛人員證件,並依法令要求完成報備。 5.2 各工程單位承攬商進場後應提出 施工計畫書及自動檢查計劃表,依自動檢查計 劃,實施各項自動檢查,並作成記錄備查。 5.3 承攬商對其雇用人員應實施從事工作必要之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及預防災變之 訓練, 再承攬商或 再承攬人亦同 短期 週內工程之承攬商,未加入協議組織需 ( 2 作好下列事項 。 ) 5.3.1進場前應提出現場施工人員名冊及投保資料;本公司現場安衛人員需針對 承攬商工地新進施工人員實施工安訓練,訓練內容包括工地危害告知及環 境說明。 新進場之勞工必須接受法定之教育訓練時數課程,經安衛人員審核工安相 5.3.2 關資料後,方可申請工作證,進場作業。 5.3.3 業主有特別要求時,從其規定。 5.4承攬商或 再承攬商 對其危險性機械、設備須依法令取得合格證照方得使用。對 危險性機械設備操作人員、特殊作業人員、安全衛生相關作業主管等,必須依 法接受適當之教育訓練取得合格證照後,方得從事相關工作。進場時,應將證 照資料送交安衛人員查核。 5.5承攬商或 再承攬商所使用之機器工具及安全裝置等設施,須符合有關法令規 定,如有違反,得由本公司監工或安衛人員要求 其停用要求改善,必要時得限 期移離工作現場。 5.6監工及安衛人員對承攬商或 再承攬商 安全衛生之措施負有隨時檢查、糾正之權 責,必要時應以書面之「安 全衛 生改善通知單」警告糾正或命令停工加以改善。 若有立即危險且足以影響公共安全者,則應 立即停工。 承攬商或 再承攬商 於廠區特定區域內作業時,應先取得業主所核可之「工作許 5.7 可證」,方可進入該區域內作業,並依安全衛生作業 標準程序之各項規定作業。 5.8 業主未建立相關「作業許可證」時,各工程單位先行使用「承攬商 安全衛生管 理 辦法」內之相關作業表單,承攬商或 再承攬商 提出相關作業申請經核可後, 始可作業。 表單編號: CF-S45-PC01-D001A 千附實 業股份有限 公司 千附實 業股份有限 公司 Chen Full International Co.,Ltd. 文件編號 CF-S46-WC01 版次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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