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制造生产线合作协议.doc
智能制造生产线合作协议
合同编号:__________
甲方(以下简称“供方”):
乙方(以下简称“需方”):
第一章定义与术语
1.1“智能制造生产线”是指采用自动化、信息化、网络化、智能化等技术,实现生产过程自动化、智能化、信息化的生产线。
1.2“产品”是指根据本协议约定,供方提供,需方接受的生产线及相关设备。
1.3“服务”是指供方为需方提供的与生产线有关的安装、调试、培训、维修等服务。
第二章合作目标
2.1供方同意向需方提供符合本协议约定的智能制造生产线及相关设备。
2.2需方同意购买供方的生产线及相关设备,并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条款支付款项。
第三章生产线及设备的提供
3.1供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的规格、数量、质量、交货期限等要求,向需方提供生产线及相关设备。
3.2供方应保证所提供的生产线及相关设备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及本协议约定的要求。
3.3需方对供方提供的生产线及相关设备进行验收,确认符合本协议约定的要求后进行支付。
第四章服务
4.1供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服务内容、质量、期限等要求,为需方提供安装、调试、培训、维修等服务。
4.2供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及本协议约定的要求。
4.3需方对供方提供的服务进行验收,确认符合本协议约定的要求后进行支付。
第五章价格与支付
5.1生产线及相关设备的价格、服务费用等费用由双方另行签订《价格协议》确定。
5.2需方按照《价格协议》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期限等要求,向供方支付款项。
5.3供方应在收到款项后,按照本协议约定的要求,向需方提供生产线及相关设备、服务。
5.4如需方逾期支付款项,供方有权按照《价格协议》约定的条款追究需方的违约责任。
第六章交货与验收
6.1供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的交货期限,将生产线及相关设备交付给需方。
6.1.1交货地点为需方指定的场地。
6.1.2供方应保证生产线及相关设备在交付时包装完好、数量正确、质量合格。
6.2需方应对供方交付的生产线及相关设备进行验收。
6.2.1验收标准为本协议约定的质量要求及国家相关标准。
6.2.2验收期限为供方交付设备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
6.2.3如需方对交付的生产线及相关设备有异议,应在验收期内提出,并书面通知供方。
第七章质量保证
7.1供方保证生产线及相关设备在交付后的一年内,除因需方原因造成的损坏外,如出现质量问题,供方将免费进行维修或更换。
7.2供方提供的产品质量保证期自设备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7.3供方在质量保证期内,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协议约定的要求,提供及时、有效的售后服务。
第八章培训与技术支持
8.1供方应向需方提供生产线操作、维护等方面的培训。
8.1.1培训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生产线操作、维护保养、故障排除等。
8.1.2培训时间为设备交付后的一个月内。
8.1.3培训地点为需方指定的场地。
8.2供方应向需方提供技术支持,包括但不限于设备故障排除、技术升级等。
8.2.1技术支持期限为设备验收合格之日起三年。
8.2.2技术支持方式包括电话、邮件、现场服务等。
第九章保密与知识产权
9.1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市场信息等,应予以严格保密。
9.1.1保密期限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算,至协议终止或履行完毕之日止。
9.1.2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或履行完毕后仍然有效。
9.2双方确认,供方提供的生产线及相关设备所涉及的知识产权归供方所有。
9.2.1需方不得侵犯供方的知识产权,不得未经授权对设备进行复制、传播、出租、转让等。
第十章违约责任
10.1双方应严格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履行义务,如一方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10.1.1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
10.2供方如未能按期交付生产线及相关设备,应按逾期天数向需方支付违约金。
10.2.1违约金按生产线及相关设备总价的千分之五计算。
10.3需方如逾期支付款项,供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需方支付违约金。
10.3.1违约金按逾期付款金额的千分之五计算。
第十一章争议解决
11.1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11.1.1协商解决期限为争议发生后十五个工作日。
11.2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1.2.1诉讼前,双方应保留证据,并及时通知对方。
第十二章协议的修改与补充
12.1本协议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应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作出。
12.1.1修改或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2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或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