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洪涝泥石流灾害卫生应急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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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洪涝泥石流灾害卫生应急预案
(试行)
一、 编制目的、依据和适用范围
我省是洪涝泥石流灾害高发地区。为及时、规范、高效开 展抗洪救灾卫生应急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因灾人员伤亡,保 障人民群众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全国 自然灾害卫生应急预案(试行)》和《全国卫生部门卫生应急 管理工作规范》等文件,结合云南实际,制定本预案。本预案 适用于全省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开展洪涝泥石 流灾害卫生应急工作。
二、 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 组织领导
一旦发生洪涝泥石流灾害,灾区卫生行政部门应迅速成立 抗洪救灾卫生应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及 有关医疗卫生单位负责人组成,在同级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 开展救灾防病工作。
(二) 抗洪救灾卫生应急领导小组及医疗卫生机构职责
卫生行政部门职责:决定是否启动本级抗洪救灾卫生 应急预案;负责组织、指挥、协调辖区内抗洪救灾防病工作, 制订抗洪救灾卫生应急技术方案;组建救灾防病队伍,加强灾 情评估,提出医疗救援需求、方案,全力组织救治因灾受伤人 员;加强疫情监测,及时报送与公布疫情信息;开展灾区食品 卫生?(职责已经移交省食药局)、饮用水卫生和消毒产品等 的监督管理;购置、储备和发放抗洪救灾防病药械及物资;按 照有关规定按时上报相关信息。
医疗机构职责:按照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组建抗洪 救灾医疗救援队伍,做好医疗救援队伍装备及药品、器械和相 关物资的储备工作,定期开展相关技术培训及演练。省级医疗 机构负责对州(市)级医疗机构人员的培训和业务指导,必要 时按照省卫生厅卫生应急指挥中心的指令,派出专家队伍深入 灾区指导开展紧急医疗救治工作;州(市)级医疗机构负责对 县(市、区)级医疗机构人员的培训和业务指导,并组织医疗 救治队伍到灾区开展工作;县(市、区)级医疗机构负责受灾 期间伤员的医疗救治等具体工作。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职责: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 辖区内的疫情监测和资料收集、分析及疫情报告管理工作,开 展灾期及灾后传染病的预防和控制。
省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做好全省灾区疫情的汇总、分析 工作,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研究,及时掌握疫情信息,提出科 学的防控对策,对州(市)、县(市、区)两级抗洪救灾卫生 防疫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州(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及时掌 握分析、报告本州(市)疫情动态,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指导 所辖县(市、区)做好疫点处理工作,并开展业务培训、技术 指导和督查;县(市、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督促辖区内监 测点医疗机构搞好疫情监测,及时上报疫情信息和开展流行病 学调查,并做好疫点处理工作。
食品药品监督机构职责:按照《传染病防治法》、《食品 安全法》等法律法规,重点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防止 各种重大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及其他危害人群健康的事故发 生。
卫生监督机构职责:按照《传染病防治法》、《食品安 全法》等法律法规,加大对医疗卫生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的监管,重点开展生活饮用水及环境的卫生监督,防止各种传 染病、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及其他危害人群健康的事故发生。
其他卫生机构职责:根据抗洪救灾卫生应急工作的需 要,随时接受本级政府及卫生行政部门调遣,承担相应的工作 任务。
三、洪涝泥石流灾害的公共卫生危害及卫生应急工作
(-)洪涝泥石流灾害的公共卫生危害
对疫源地的影响。洪水泥石流淹没某些传染病的疫源 地,各种生物群落发生群落结构的改变和栖息地的变迁,从而 打破原有的生态平衡,使病原宿主(如啮齿类动物等)迁移和 扩大,如野鼠向高地、村庄迁移,野鼠和家鼠的比例结构发生 变化,易引起出血热、血吸虫病等传染病的流行。
对传播途径的影响。洪涝泥石流灾害常发生于气候炎 热、各种病媒昆虫大量繁重的夏秋季节,灾害使生态环境发生 改变,病媒昆虫孳生地扩大,各种病媒昆虫密度迅速增大,更 易导致疟疾等传染病的流行。此外,洪水泥石流冲毁既往掩埋 病死动物尸体的高地,易引起人畜共患疾病,如炭疽、口蹄疫 等。
人群因灾迁移易引起疾病。洪水泛滥,淹没农田、房舍
和洼地,一方面使传染源转移到非疫区,另一方面人群因灾迁 移使易感人群进入疫区,极易导致疾病的流行。
居住环境恶劣引起发病。洪水淹没村庄的厕所、粪池,
大量植物和动物尸体腐败,蚊蝇等各种媒介孳生和各种害虫的 聚集,水源、食品容易受到污染,导致传染病流行。此外,由 于我省特殊的立体气候,灾民临时居住于简陋的帐篷,白天烈 日暴晒易致中暑,夜晚着凉易感冒,年老体弱者、儿童和慢性 病患者更易患病。其他如眼结膜炎、皮肤病等也可因人群密集 和接触,生活环境恶化,增加传播机会。
个体免疫力降低和精神心理压抑。突发的灾害使人们疲 惫不堪,免疫力降低,机体对疾病的抵抗力下降,易发生传染 病。此外,灾害使人们的生命财产遭受损失,心情焦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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