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大工程监理安全交底(深基坑).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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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基坑分项工程监理安全交底
根据寺家庄矿北翼风井进风井提升机房工程委托监理合同,我
公司于 2017 年 3 月 13 日受业主委托对该工程的施工进行监理, 为
全面履行监理合同,完成合同规定的目标,便于今后工作联系,根据
国家及山西省建筑工程法律、 法规、规范的要求 ,将我公司施工阶
段的 15 日开挖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项工程深基坑部分向监理
机构交底如下:
1、土方开挖及基坑支护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审核
1)土方开挖施工方案审核
开挖深度≥ 5m的基坑、 须经专家组论证, 施工单位应根据专
家论证意见,以及已有的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周围环境资料以
及根据支护结构设计、降排水的要求,确定开挖方案;方案内容
应符合有关规程及强制性标准(施工安全篇)有关条文的要求。
2) 基坑支护施工方案审核
基坑支护是基坑施工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基坑深度超过 5m
(含5m)时,须经专家组论证,施工单位应在专家论证意见及专
项支护设计的基础上完善基坑支护施工方案。在向监理提交施工
方案时,应将专家论证意见及专项支护设计资料附于其后。方案
应符合《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相关条文的要求,并综合考虑
工程地质与水文地质条件、基础类型、基坑开挖深度、降排水条
件、周边环境对基坑侧壁位移的要求、 基坑周边荷载、 施工季节、
支护结构使用期限等因素,做到因地制宜,因时制宜。
对基坑支护设计及施工的有关要求:
基坑支护的设计单位必须具有相应资质, 其设计必须有图纸及设
计计算书。
当基坑支护安排给分包单位施工时, 应审查基坑支护分包单位的
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及项目经理、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的
安全上岗资格证,必须符合要求。
2 、土方开挖及基坑支护现场安全检查内容
1) 严格执行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不得擅自修改。
2) 现场施工区域应检查是否有安全标志和围护设施。危险
处,夜间是否设红色标志灯。 基坑周边必须设置防护栏杆,
栏杆应由上下两道横杆及栏杆柱组成,上杆离地高度为
1.0 -1.2m,下杆离地高度为 0.5 -0.6m。横杆长度大于
2m时,必须加设栏杆柱。
3) 栏杆柱的固定及其横杆的连接, 其整体构造应使防护栏杆
在上杆任何处, 能经受任何方向的 1000N外力。 当栏杆所
处位置有发生人群拥挤、车辆冲击或物件碰撞等可能时,
应加大横杆截面或加密柱距。
4) 防护栏杆必须自上而下用安全立网封闭, 或在栏杆下边设
置严密固定的高度不低于 180mm的挡脚板或 400mm的挡脚
笆。挡脚板与挡脚笆上如有孔眼,不应大于 25mm。板与
笆下边距离地面的孔隙不应大于 10mm。
5) 边坡坡度应严格按设计要求进行放坡。
6) 软土基坑必须分层均衡开挖,层高不宜超过 1m。
7) 作业中应由上而下分层开挖,遵循先放坡,先支护,后开
挖的原则。
8) 机械挖土作业时, 应采取措施防止碰撞支护结构、 工程桩
或扰动基底原状土。
9) 严禁采用挖空底脚的方法进行土方施工。
10) 当采用机械挖土时,机械旋转半径内不得有人。
11) 当采用人工挖土时,人与人之间的操作间距不得小于
2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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