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o企业申报材料.doc
文本预览下载声明
ipo企业申报材料
公司上市IPO的条件及要求
一、在中国A股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
1、 主体资格
① 发行人应当是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经国务院批准,有限公司在依法变
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可以采取募集设立方式公开发行股票。
发行人自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持续经营时间应当在3年以上,但经国务院批准的除外,
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发行人的注册资本金已足额缴纳,发行人哐股东用作出资的资产的财产权转移手续已办
理完毕,发行人的主要资产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发行人的生产经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发行人最近3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没有
发生变更。
发行人的股权清晰,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2、 独立性
发行人应当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
发行人的资产完整。
发行人的人员独立。
发行人的财务独立。
发行人的机构独立。
发行人的业务独立。
发行人在独立性方面不得有其他严重缺陷。
显示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