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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 产 品: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201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2010-04-2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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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聘任公司 2010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以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 就聘任公司2010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鉴于深圳南方民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将于与中审 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公司实施合并,合并后事务所名称为 “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公司”(以下简称“中审国际”), 目前正在办理相关手续。 经核查南方民和来函和中审国际相关资质及文件,符合《公司会 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 性,同意聘请中审国际为公司 2010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负责公司 2010 年度审计工作,并同意将上述有关事项提交公司第六届董 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仅用于《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2010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签署: 汪兴益: 孙良媛: 孙 雄: 肖幼美: 刘震国: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一○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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