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 产 品: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201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2010-04-2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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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聘任公司 2010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以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
就聘任公司2010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鉴于深圳南方民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将于与中审
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公司实施合并,合并后事务所名称为
“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公司”(以下简称“中审国际”),
目前正在办理相关手续。
经核查南方民和来函和中审国际相关资质及文件,符合《公司会
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
性,同意聘请中审国际为公司 2010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负责公司
2010 年度审计工作,并同意将上述有关事项提交公司第六届董
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仅用于《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2010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签署:
汪兴益: 孙良媛:
孙 雄: 肖幼美:
刘震国: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一○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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