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安全审核服务指引-博山政务网.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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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03040101108
行政许可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安全审核
服务指南
淄博市公安局博山分局
网安大队发布
2015-08-15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安全审核
服务指南
目录
一、办理要素
(一)事项名称和编码………………………………………4
(二)实施机构………………………………………………4
(三)申请主体………………………………………………4
(四)受理地点………………………………………………4
(五)办理依据………………………………………………4
(六)办理条件
附件
1、审批流程图………………………………………………8
2、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申请登记表互联网上网营业场所安全责任书互联网上网营业场所上网安全守则一、办理要素
办理要素包括:事项名称和编码、实施机构、申请主体、受理地点、办理依据、办理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时限、收费标准与依据、申请人权利和义务、咨询服务等。
(一)事项名称和编码
事项名称: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安全审核
编码:3703040101108
(二)实施机构:淄博市公安局博山分局网络安全保卫大队
(三)申请主体:在淄博市博山区行政区域内经营互联网上网服务的企业和个人。
(四)受理地点:淄博市公安局博山分局网络安全保卫大队
(五)办理依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2002年9月国务院令第363号公布修订)第十一条。
(六)办理条件
根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申请人完成筹建后,持同意筹建的批准文件到同级公安机关申请信息网络安全和消防安全审核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经实地检查并审核合格的,发给批准文件。(五)流程图附件1
审批流程图
附件2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申请登记表
网吧名称
(填全称) 营业场所
详细地址 网吧负责人 姓名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Email 网
络
情
况 接入
网络 □网通□吉通□广电□长城宽带□电信□网通广电
□其他:(请注明) 上网
方式 □光纤□ISDN□ADSL□DDN□卫星
□帧中继□ATM□X…25□其他:(请注明) 规模 接入网络的线路条数 服务器数量 终端
数量
营业
面积
人
员
情
况 姓名 身份证号码 电话 学历 培训 安全员
专业技术人员 其他从业人员 IP地址情况 外部
地址
列表 内部
地址
范围 安全技术措施 网吧安全管理软件的名称 过滤软件的名称 防病毒软件的名称 是否签订安全责任书 (以下由公安机关填写)
部门审核意见:
年 月 日
审核人签字: (签 章)
领导审批意见:
年 月 日
审批人签字: (签 章)
备
注
源公网安审字( )号
年 月 日
附件3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安全责任书
淄博市公安局博山分局:
为加强本营业场所的管理,促进健康文明上网,确保网络与信息安全,根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单位特作以下保证: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提供良好的服务,加强行业自律,接受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管理。
二、在营业场所的显著位置悬挂淄博市公安局博山分局制定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上网安全守则》。
三、要求上网消费者必须凭有效身份证件(二代身份证)上机;正确安装、使用网吧安全管理系统,对上网用户的身份信息、用机代码及用机起止时间等日志内容进行登记,登记记录保存期不得少于60日。
四、不利用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制作、下载、复制、查阅、发布、传播或者以其他方式使用含有下列内容的信息;
(一)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
(二)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
(三)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侵害民族风俗、习惯的;
(五)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迷信的;
(六)散布遥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七)宣传淫秽、赌博、暴力或者教唆犯罪的;
(八)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九)危害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
(十)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五、不进行下列危害信息网络安全的活动:
(一)故意制作或者传播计算机病毒以及其他破坏性程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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