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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达茂旗西皮地区金矿详查探矿权
(处置国家出资)价款评估报告书
摘 要
经纬评报字(2013)第137号
评估机构:北京经纬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评估委托方:包头市国土资源局。
评估对象:内蒙古达茂旗西皮地区金矿详查探矿权。
评估目的:内蒙古达茂旗西皮地区金矿详查探矿权(矿产资源勘查许可证号:T15120100502040572)拟进行探转采,该探矿权勘查区范围涉及属于国家出资勘查探明的矿产地,需对内蒙古达茂旗西皮地区金矿详查探矿权进行探矿权价款评估。本项目评估即是为实现上述目的而为委托人提供在本评估报告中所述各种条件下和评估基准日时点上“内蒙古达茂旗西皮地区金矿详查探矿权(处置国家出资)”价款参考意见。
评估基准日:2013年4月30日。
评估日期:2013年3月31日至2013年6月20日。
评估方法:地质要素评序法。
评估结论:经评估人员现场调查和当地市场分析,按照矿业权评估的原则和程序,选取适当的评估方法和评估参数,经过认真估算,确定“内蒙古达茂旗西皮地区金矿详查探矿权(处置国家出资)”的评估价值为:256.87万元人民币,大写人民币贰佰伍拾陆万捌仟柒佰元整。
评估有关事项声明:
按照《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规定,本报告须报备案后使用。本评估结论使用的有效期为一年,即从评估基准日之日起一年内有效,自2013年4月30日至2014年4月29日。超过一年此评估结果无效,需重新进行评估。
本报告仅供委托方为本报告所列明的评估目的以及报送有关主管机关审查而作。评估报告的使用权归委托方所有;评估报告使用者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正确理解并合理使用矿业权评估报告,否则,评估机构和注册矿业权评估师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除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关当事方另有约定外,未征得矿业权评估机构同意,矿业权评估报告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不得被摘抄、引用或披露于公开媒体。
重要提示:
以上内容摘自内蒙古达茂旗西皮地区金矿详查探矿权(处置国家出资)价款评估报告书,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全面情况,应认真阅读评估报告书全文。
法定代表人:
项目负责人:
注册矿业权评估师:
北京经纬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二○一三年六月二十日
内蒙古自治区准格尔煤田黑岱沟勘查区煤炭详查探矿权评估报告
内蒙古科瑞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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