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学校管理信息标准》工作会议纪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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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学校管理信息标准》工作会议纪要
全国《高等教育管理信息标准》工作会议于2005年10月12日—13日在清华大学召开。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会教育信息化分会、全国信息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教育技术分技术委员会的有关负责人出席会议并讲话。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中山大学、延边大学等七所高校的有关专家学者30余人参加会议。
一、领导讲话
会议由课题负责人、清华大学计算机与信息管理中心蒋东兴主任主持。教育部科技司信息化处娄晶处长、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中心信息系统规划处马亮副处长、中国高等教育学会教育信息化分会黄达武理事长、全国信息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教育技术分技术委员会祝智庭主任、史元春秘书长等有关领导及专家,就高校管理信息标准制定的意义、重要性、目前工作的现状、要求等方面做了重要讲话。
高校管理信息化是教育部一项重要工作,是高校建设的支撑保障系统。经过多年努力,已经取得了很大成绩。但信息化标准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要通过大家的努力把信息化标准逐渐引向成熟和完善。要做好管理与规划,要从硬件、软件、管理等方面建立完整的标准体系。教育部科技司信息化处娄晶处长讲话指出:教育部非常重视教育信息化的发展,为此专门成立了“信息化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部领导和有关司局长组成,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信息化领导小组非常重视标准化的工作,在制定“十五”教育信息化发展规划时就把信息标准的制定看成战略性问题,可持续性发展问题,在“振兴行动计划”一期给予了经费支持。制定标准的过程是思想理念、观念提高的过程,是重新认识的过程。有了标准才能规范化、科学化。希望在制定《高等学校管理信息标准》工作过程中能加强协调,在标准制定后要加强宣传、应用与推广。今后教育部科技司会继续给予帮助和经费支持。
二、专题报告
全国信息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教育技术分技术委员会郑莉副秘书长和清华大学计算机与信息管理中心沈锡臣教授分别作了题为《标准体制标准编制》、《关于制定高校管理信息标准的几点建议》的专题报告。
郑莉副秘书长就国家标准体制、国家标准制订程序(预阶段、立项、起草、征求意见、审查、批准、出版、复审、废止9个阶段)、教育信息化技术标准现状、全国信息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教育技术分技术委员会工作程序、标准编制等进行了介绍。
沈锡臣教授首先回顾了“高校管理信息标准”的制定实施的历史过程,介绍了本次立项课题的背景情况。就课题的目标、编制原则、体系结构、数据标准集的层次结构、管理数据标准的主要内容、工作计划与要求进行了阐述。最后就保障课题的顺利完成提出了几点建议。
三、各高校情况交流
北京大学李润娥教授介绍了《高校管理信息标准》项目本校承担部分的进展情况,就资产设备管理数据子集、办公管理数据子集的任务、制作原则、技术基础进行了论述,并提出了有关制定信息标准的几点建议。
复旦大学信息中心张计龙副主任就教职工数据子集的修订工作进行了汇报。他着重从信息编码方面的实践、教职工管理数据子集修订情况汇总进行了介绍。最后就高校共同存在的“如何有效组织、协调学校各部门统一编码”、“如何应对管理的变化,做到数据源的适时更新和引用”等问题进行了探讨。
清华大学沈锡臣教授介绍了修订的学校管理数据子集和学生管理数据子集情况及规范要求,专家们进行了认真的审核。
中山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上海交通大学等代表分别介绍了各自学校在制定、使用信息标准方面的经验和体会。
四、达成的共识
与会领导、专家就制定高等学校管理信息标准的各方面问题进行了热烈而认真的讨论,就以下问题达成共识:
1、明确在标准制定中要处理好以下关系:
继承原有信息标准,不涉及原则性问题能不改就不要改(例如数据项名、中文简称、原定长度等不要随意更改和缩减);
2)对不适于当前信息化建设的部分,需要修改的一定要按规范化要求去改;
根据当前信息化建设和今后发展的需求,要扩充新的内容,使新的信息标准具有较长的生命周期。
2、各数据子集之间的关系:
1)子集间要能互相兼容,边界要协调;
2)划分学生(或教职工)子集与教学、科研等子集的原则是数据类以学号(或职工号)为关键字的纳入学生(或教职工)子集。为学生(或教职工)子集服务的数据类但又不以学号(或职工号)为关键字的则另设辅助管理数据类(例如就业单位数据类);
3)面向事务处理的而又不与学号(或职工号)挂钩的数据类属于各业务数据子集。
3、数据标准描述体例必须一致:
1)由于列表清晰、易读,一致同意仍用列表方式制定管理信息标准;
2)在原有数据标准描述中增加“可选性”、“取值范围”及“示例/说明”。
4、重视标准代码的研制:
1)各类标准代码的使用原则――向上靠拢,即有国标、部标就用国标、部标,不能再另行编制;
2)代码表研制要统筹兼顾,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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