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保函管理办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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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制度-实施类
制度
物资装备部 (国际事业公司)银行保函管理办法
名称
制度 GWZZB-B060103- 制度
石化股份国财 〔2014〕79号
编号 42-40-2014-1 文号
制度 主办
2 财务处
版本 部门
会签
所属业务类别 财务管理类 /
部门
审核
下位制度制定者 境内外公司 风险控制处
部门
签发
解释权归属 财务处 2014年11月13 日
日期
原 《物资装备部 (国际事
业公司)银行保函管理办 生效
废止说明 2014年11月13 日
法》(石化股份 国财 日期
〔2011〕95号)同时废止
制定目的 规范银行保函业务
制定依据 /
适用范围 各处室、境内外公司
约束对象 保函业务与管理行为
业务
股份财务管理
类别
涉及的相关制度 /
所属
企业制度—实施类
层级
— 1 —
1 目的
规范物资装备部(国际事业公司)银行保函业务,加强银行保
函日常监管。
2 适用范围
本办法所指银行保函包括开出、收到的所有银行保函。保函
类别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保函、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质量保函
等。
3 职责分工及审批流程
3.1 风险控制处负责制定银行保函标准文本。
3.2 约定需要开出银行保函的合同必须经财务处、风险控
制处、总法律顾问、总会计师审批。
3.3开出银行保函申请有对应合同的,财务部门审批后即可
开出;没有对应合同的必须经财务处、风险控制处、总法律顾问、
总会计师审批。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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