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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保函管理办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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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制度-实施类 制度 物资装备部 (国际事业公司)银行保函管理办法 名称 制度 GWZZB-B060103- 制度 石化股份国财 〔2014〕79号 编号 42-40-2014-1 文号 制度 主办 2 财务处 版本 部门 会签 所属业务类别 财务管理类 / 部门 审核 下位制度制定者 境内外公司 风险控制处 部门 签发 解释权归属 财务处 2014年11月13 日 日期 原 《物资装备部 (国际事 业公司)银行保函管理办 生效 废止说明 2014年11月13 日 法》(石化股份 国财 日期 〔2011〕95号)同时废止 制定目的 规范银行保函业务 制定依据 / 适用范围 各处室、境内外公司 约束对象 保函业务与管理行为 业务 股份财务管理 类别 涉及的相关制度 / 所属 企业制度—实施类 层级 — 1 — 1 目的 规范物资装备部(国际事业公司)银行保函业务,加强银行保 函日常监管。 2 适用范围 本办法所指银行保函包括开出、收到的所有银行保函。保函 类别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保函、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质量保函 等。 3 职责分工及审批流程 3.1 风险控制处负责制定银行保函标准文本。 3.2 约定需要开出银行保函的合同必须经财务处、风险控 制处、总法律顾问、总会计师审批。 3.3开出银行保函申请有对应合同的,财务部门审批后即可 开出;没有对应合同的必须经财务处、风险控制处、总法律顾问、 总会计师审批。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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