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市震德化工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经营(带储存)安全评价报告-修改.pdf
昆山市震德化工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经营(带储存)安全评价报告
言
昆山市震德化工有限公司是一家有储存设施的危险化学品经营
单位,公司成立于2002年,位于山市张浦镇金华村,公司法定代
表人:瞿桃英,注册号:320583000051517,注册资金500万元人民
币。公司主要从事:危险化学品批发(具体以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核定的项目为准);化工产品、塑料制品的销售。
昆山市震德化工有限公司于2012年12月22日领取《危险化学
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15年12月21日,许可证编号:苏安
经0063(山)0009,许可经营的品种为:丙酮、乙醇(无水)、
甲苯、甲醇、异丙醇、乙酸乙酯、乙酸正丁酯、纯苯、二甲苯异构体
混合物、均三甲苯、环己酮、异丁醇、乙二醇乙醚、乙二醇乙醚乙酸
酯、正丁醇、双氧水、硝酸钠、硝酸钾、亚硝酸钠、苯酚、二氯甲烷、
四氯乙烯、硫酸、磷酸、氢氟酸、硝酸、盐酸、乙酸、液碱、三氯化
铁、氨水、硫化钠、次氯酸钠溶液、高锰酸钾、丁酮、氢氧化钠、铬
酸溶液、三氯化铝、甲酸、亚硫酸氢钠、氢氧化钾、氟化铵、氟化氢
铵、甲醛溶液、乙二醇丁醚共四十五种,中硫酸、盐酸、液碱共三
种储存在自有的储罐中,其余物料均不设储存。
本次申请属于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延期换证申请,山市震德
化工有限公司申请经营的危险化学品中除了硫酸、盐酸、液碱设储存
外,其余物料均不设储存,也不在外设立储存,不储存的物料直接被
从上游供应商运送到下游客户处,设储存的物料由公司定点的资质运
输公司的危险品运输车辆将物料运输到客户处。
A
昆山市震德化工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经营(带储存)安全评价报告
公司于2012年12月22日领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至今,
经营品种未发生变化,储存设施未发生改变,原经营过程中有硫酸稀
释分装过程,现已取消。目前公司经营状况良好。
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进行重
大危险源辨识,山市震德化工有限公司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
源。
根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5号),公司申请
经营的品种丙酮、丁酮、甲苯、高锰酸钾、硫酸、盐酸属于第三类易
制毒化学品。
根据《高毒物品目录》(2003年版),公司经营的品种纯苯、氟
化钠、氟化铵、氟化氢铵属于中所列的高毒化学品。
根据《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2011年版),公司经营的品种
双氧水、高锰酸钾、硝酸钠、硝酸钾、硝酸属于易制爆化学品。
根据联合国《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和国务院令(第190号):《中
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公司经营的品种均不涉及《禁
止化学武器公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规定的
化学品。
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公司经营的品种不涉及剧
毒品。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
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95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
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12号)
辨识,本公司申请经营的物料中甲苯、甲醇、乙酸乙酯、苯、苯酚为
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的安全管理,保证公司危险化学品的经营符
B
昆山市震德化工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经营(带储存)安全评价报告
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现委托江苏三联安全评价咨询有限公司依
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3号)、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591号)、《危
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79号
令)、《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江苏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
证实施细则》(苏安监【2004】140号)、《关于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
证有关工作的通知》(苏安监【2006】48号)、《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
安全评价导则(行)》等法律、法规,对其危险化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