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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型式试验要求
1适用范围
本附件适用于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型式试验。
2引用标准
GB16899—2011《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3名词术语
本附件采用2引用标准和本章规定的术语。
3.1额定速度
自动扶梯或者自动人行道设计所规定的速度。对有多个运行段速度的自动扶梯和自
动人行道,应当分别表述。
3.2工作类型
按照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用途与预期的使用场合进行的分类,可以分为
普通型和公共交通型。
3.3主机布置型式
驱动主机布置在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内的位置。
驱动主机布置在桁架外部的,布置型式为独立机房。驱动主机布置在桁架上、下端
部或者中部内的,分别称为上置机房内、下置机房内或者中置机房内。对于水平式自动
人行道,若驱动主机布置在端部内,也称为上置机房内。若有多个驱动主机,分别布置
在不同的位置上,应当分别表述。
3.4梯路传动方式
直接传动梯级(踏板、胶带)的方式。可以分为链条传动、齿条传动等方式。
3.5启动方式
启动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方式。
只能通过钥匙开关启动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启动方式,称为手动启动。对于可
以通过由使用者的进入而自动启动的启动方式,称为自动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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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工作环境
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使用时的环境。可以分为室内型和室外型。
3.7使用区段长度
沿自动人行道踏板或者胶带运行方向,桁架最外端两个支撑点之间的折线距离之
和。
3.8桁架支撑距离
桁架支撑点之间的水平距离。若有2个以上的支撑点,是指最外端两个支撑点间
的距离。表述时可先写明最大支撑距离,然后加括号写明各段支撑距离。
3.9节能运行方式
由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控制柜配置和设置决定的,整机日常运行时具有的节能方
式。常见的有待机停止运行、待机低速运行、能量回馈等多种方式。
4主要参数和配置的适用原
则4.1主要参数变化
主要参数变化符合下列之一时,应当重新进行型式试验:
(1)名义速度增大;
(2)倾斜角增大;
(3)自动扶梯提升高度大于6m的,提升高度增大超过20%;
(4)自动扶梯提升高度小于或者等于6m的,提升高度增大超过20%或者超
过6m;
(5)自动人行道使用区段长度大于30m的,使用区段长度增大超过20%;
(6)自动人行道使用区段长度小于或者等于30m的,使用区段长度增大超
过
20%或者超过30m。
4.2配置变化
配置变化符合下列之一时,应当重新进行型式试验:(1)
驱动主机布置型式和数量、梯路传动方式改变;(2)工
作类型由普通型向公共交通型改变;
(3)工作环境由室内型向室外型改变;
(4)附加制动器型式(棘轮棘爪式、重锤式、制动靴式等)改变;(5)
驱动主机与梯级(踏板、胶带)之间连接方式的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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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人行道踏面类型(踏板、胶带)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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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适用范围
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适用参数范围和配置见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