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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用水水源地流域生态补偿研究——以合肥市为例的中期报告
本研究旨在探讨饮用水水源地流域生态补偿问题,以合肥市为例进行研究。本研究采用文献资料分析、实地调研和数据分析等方法,综合考虑政策环境、社会经济发展状况、生态环境质量和流域生态保护现状等因素,探讨饮用水水源地流域生态补偿的必要性、方式以及实施方案。
本研究发现,合肥市饮用水水源地流域范围内存在生态环境问题,如水土流失、水体污染、生物多样性减少等,这些问题直接影响了饮用水的水质和数量,严重威胁居民饮用水安全。因此,实现生态环境保护和饮用水安全,必须进行生态补偿。
通过对全球和国内生态补偿实践的分析,本研究提出了三种饮用水水源地流域生态补偿方式,即生态保护型补偿、生态修复型补偿和生态功能补偿。具体来说,生态保护型补偿主要是通过支付生态保护成本,激励农民改善农业种植方式,减少肥料和农药的使用,实现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生态修复型补偿主要是通过恢复流域原有的生态环境,如草地恢复、水生态修复等,提高饮用水水质和水量。生态功能补偿修复型补偿主要是通过设立生态保护区,同时为农民提供新的经济收入来源,促进农业生态化发展。
本研究建议,在合肥市饮用水水源地流域生态补偿的实施中,应当优先考虑采用生态保护型补偿和生态修复型补偿的方式,逐步推进生态功能补偿。具体实施方案包括明确权责分工、建立生态保护区、设立补偿基金、制定补偿标准等。
本研究的实际贡献在于提出了一种适用于中国饮用水水源地流域生态补偿的模型,为中国其他城市制定相应的饮用水水源地流域生态补偿方案提供了有益的思路和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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