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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
公司代码:688279公司简称:峰岹科技
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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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
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
□是√否
三、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描述公司面临的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
析”之“四、风险因素”相关内容,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四、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五、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六、公司负责人BILEI(毕磊)、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红梅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
管人员)张红梅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七、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为222,362,312.77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524,116,032.96元。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
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
利润分配的权利。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
户中股份数量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7.8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公司总股本92,363,380股,扣除公司目前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193,000股,以
92,170,380股为基数测算,预计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71,892,896.40元(含税)。本年度公
司现金分红金额占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2.33%。2024年
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如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
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
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现金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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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九、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不适用
本报告所涉及的公司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
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十、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十一、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十二、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否
十三、其他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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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节释义5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7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13
第四节公司治理39
第五节环境、社会责任和其他公司治理59
第六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