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发传染病监测信息系统基本要求》征求意见稿.pdf
ICS35.110
L79
团体标准
T/×××××××—××××
新发传染病监测信息系统基本要求
Basicrequirementsformonitoringinformationsystemofemerginginfectious
diseases
××××-××-××发布××××-××-××实施
中国应急管理学会发布
T/××××××—××××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
草。
本文件由中国应急管理学会标准化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主要起草单位: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湖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解放军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深圳市光明区疾病
预防控制中心、天津大学应急医学研究院、哈尔滨医科大学、杭州联众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白松、张永忠、林君芬、卢鲁、曹春霞、俞敏、李傅冬、吴炅、周青春、郑菁
菁、康正、侯世科、顾帮朝、明珠、何懿、袁正泉、郝良宸、朱中平。
本文件为首次发布。
II
T/××××××—××××
引言
近年来,世界各地新确定的或卷土重来的新发传染病时有爆发,如重症急性呼吸综合征(SARS)、
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埃博拉病毒病、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等,对国家、社会和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和
财产安全造成了严重的危害。
我国建立了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实现了医疗机构实时、在线、直接报告法定传染病病例
信息,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和传染病早期监测预警问题,为传染
病防控发挥了重要作用。2020年12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为促进和规范全国公共卫
生信息化建设与应用,印发了《全国公共卫生信息化建设标准与规范(试行)》(国卫办规划发〔2020〕
21号),针对目前全国公共卫生信息化建设现状和短板,着眼未来5-10年全国公共卫生信息化建设、应
用和发展的基本要求,在信息平台管理、网络安全管理、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应用三方面提
出鼓励探索的规范。
为提高新发传染病的监测能力,本文件在相关规范性文件基础上,进一步细化补充新发传染病监
测信息系统功能技术要求,拓宽传染病监测范围,促进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等新兴信息技术与公
共卫生领域的应用融合,推进新发传染病监测信息化建设,提高公共卫生机构信息化建设与应用能力。
III
T/××××××—××××
新发传染病监测信息系统基本要求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新发传染病监测信息系统的总体架构、监测数据、系统功能、非功能要求等技术要
求。
本文件适用于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等设计和开发的新发传染病监测信息系统。其他
公共卫生信息化系统的设计和开发,可参照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