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详情

标志标识检验规范.doc

发布:2017-05-21约1.26千字共2页下载文档
文本预览下载声明
包装和标识检验规范 编号:ZPS-JS-05 目的和适用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本厂适应于GB18564.1的罐式车辆的标志和标识的检验项目、检验要求、抽样要求和检验方法。 检验项目、检验要求、抽样要求和检验方法应符合下表规定 序号 检验项目 检验要求 抽样要求 检验方法 1 标志灯 标志灯应安装在驾驶室顶部外表面中前部 全检 目测 2 标志牌 标志牌悬挂于车辆后部 全检 目测 3 橙色反光带 橙色反光带粘贴于罐体中心线位置,反光带宽度不小于150mm 全检 钢卷尺 4 半挂车VIN码 半挂车VIN码打印在前车架右前侧,字体清晰、易于识别 全检 目测 5 车身反光标识 安装或粘贴时,车身后部和侧面的车身反光标识均应由白色单元开始、白色单元结束 全检 目测 在结构允许的条件下,后部车身反光标识应左右对称分布并尽可能地体现车辆后部宽度和轮廓,横向水平安装或粘贴(不含间隔部分)不应小于车辆后部宽度的80% 全检 目测/钢卷尺 侧面车身反光标识应尽可能的连续安装或粘贴,采用断续安装或粘贴时,其总长度(不含间隔部分)不应小于车长的50%,安装或粘贴长度达不到规定要求时,可采用勾勒轮廓的方法进行补偿 全检 目测/钢卷尺 6 喷字/贴字 罐体两侧后部色带的上方喷涂装运介质的名称,字高不小于200mm,字体为仿宋体,字体颜色1)易燃易爆类介质:红色;2)有毒类介质:黄色;3)腐蚀类介质:黑色;4)其余介质:蓝色 全检 目测/钢卷尺 油罐两侧要有明显的“严禁烟火”字样,字高不小于200mm,字体为黑体,字体颜色为红色 全检 目测/钢卷尺 序号 检验项目 检验要求 抽样要求 检验方法 7 铭牌 产品铭牌内容规范、清晰、耐久,且易于识别,项目名称均应有中文名称,固定在车架(单车为副车架)右前侧,固定牢固可靠 全检 目测 8 尾部标志板 GB25990-2010 标志板固定在车辆后部的方式应稳定、持久 全检 目测 每块尾部标志板固定时,其较低的边缘应呈水平。每个部件应在5°内,位于一横向垂直平面内,后者垂直于车辆纵向轴线,并且朝后。 一组尾部标识板应相对于车辆纵向中平面对称布置。 全检 目测 离地高度不小于250mm(下边缘),不大于2100mm(上边缘) 全检 目测 钢卷尺 一组标志板由一块、两块或四块具有回复反射和荧光材料的标志板组成,其总长度应不小于1130mm,不大于2300mm。数量为2块 全检 目测 钢卷尺 重型和长形车辆的标志板形状为矩形; 全检 目测 安装在挂车和半挂车上的标志板高度为200 mm,红色边框的宽度应为40mm±1mm;安装在牵引车或载货车上的标志板高度为140mm±10mm,斜条纹带的斜度应为45°±5°,带宽应为100mm±2.5mm。 全检 钢卷尺 判定 质量部门按以上要求进行检验,并将结果填写在《液罐车整车出厂检验记录表》。若判定不合格,则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执行。
显示全部
相似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