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工程安全奖惩考核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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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奖惩考核制度
一、目的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促进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杜绝人身伤亡事故及各类责任事故的发生,夯实安全生产基础,保障生产顺利实施,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XXXXX项目所属各单位部门。
三、规范性引用文件
(1)《中华项目部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席令[2014]第13号
(2)《中华项目部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主席令[2007]第69号
(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03]第393号
(4)《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第23号
(5)《中华项目部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主席令[2007]第65号
四、职责
(1)项目经理部安全环保部负责制定安全生产奖励和惩罚细则,并对项目部职能部门及施工班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2)项目部安全员或兼职安全监督管理人员对本项目人员的安全生产奖惩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具体奖惩细节经主要负责人许可后由财务管理部门落实。
五、详细规定
1、年度安全目标奖
(1)安全环保部对项目部职能部门参建的全体员工实行安全生产奖罚制度(生产单位),每半年内没有发生任何生产安全事故的项目,职工全员奖励600元/人,全年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在享受半年奖励的基础上,全员再奖励1200元/人。
(2)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奖励办法:
1)对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人员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奖励
项目部人员奖励以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结算后进行奖励,项目部整个工期内无伤亡事故,无经济损失,路面工程按该工程产值的0.25‰比例进行奖励,超过以上指标不予奖励:
2、个人突出贡献奖
对突出贡献的个人,经项目经理部安全环保部确认后进行奖励:
(1)撰写安全论文、安全管理创新获得表彰的个人,分别奖励2万元。
(2)发现并报告重大事故隐患,避免灾难或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的有功人员分别奖励1-5万元。
(3)发现重大险情或突发险情及时组织人员避险的有功人员奖励1-5万元。
(4)举报安全生产严重违法行为的有功人员奖励1-2万元。
3、奖金发放
(1)全员奖和先进个人奖励由各项目部自行组织发放,奖金列入项目安全经费中。
(2)其他安全奖励由安全环保部制表,报主管领导审批,经项目经理同意后实行安全奖金发放。
4、安全处罚
1)死亡1人,或重伤3人,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事故。对责任人处上一年度收入的10%至50%的罚款,由安全环保部决定对相关人员的处罚。
2)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施工人员,经口头警告,批评教育后仍不改正者,对相关责任人或单位处以100元罚款。
进入施工现场没有正确佩戴安全帽。
进入施工现场穿拖鞋、高跟鞋、短裤或打赤膊、赤脚。
施工作业人员未穿反光背心。
电焊工电焊时未戴防护面罩,未戴防护手套作业(点焊除外)。
在工地上追逐打闹。
在施工机械、施工车辆阴凉处等不安全地点睡觉。
违反机械设备安全操作规程的。
3)发现有以下现象者,对相关责任人或单位处以200-1000元罚款。
发现有施工人员酒后上岗的。
强令工人冒险违章作业,安排带病或疲劳过度无法上岗的施工人员强制上岗的。
未按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下达事故隐患整改指令要求及时落实整改的。
未进行班前讲话、教育和班中检查并做好记录的。
未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的。
施工车辆、施工机械(挖掘机、装载机、压路机、农用三轮车、翻斗车等)驾驶室载人的;将车辆、机械交与他人(无论有无驾驶证、操作证)驾驶、操作的。
在危险品、易燃品、油库等容易发生火灾的地方吸烟或使用明火的(工作用火除外,但要做好严格的防火措施)。
生活区私拉乱接电线、使用大功率电器或违规使用碘钨灯取暖的。
库房、宿舍、办公区、油罐、配电室、发电机房无消防设施或器材不完备或器材失效的。
办公、生活区域生活污水排放不符合要求的。
食堂卫生不合要求,有霉烂、变质食品的
生活垃圾无集中堆放点、无专人清理的。
乙炔瓶无回火装置,氧气瓶与乙炔瓶不按规定距离存放和使用,高温天气暴晒没有采取遮阳措施的。
施工现场用电线路不整齐,乱拉乱放,未按要求架空或埋设,在地上踩踏或浸泡水中的。
临时用电未实施“三级配电、二级保护”和“一机、一箱、一闸、一漏保”制的。
漏电保护器失效的。
配电室无专人管理、内有杂物、门未向外开、门没有配锁、专用工具不全的。
刀闸、空开、漏电保护器等未入开关箱裸用的。
配电箱、开关箱及用电设备未接地、接零,外壳不完好,没有防雨水措施的。
不用插头,而直接插入插座的。
线路维修时开关和操作把手上未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标志牌或电工带电作业无监护人的。
电工和用电作业人员未穿戴绝缘防护品和使用绝缘工具的。
电线、电缆有线芯裸露的。
违反起重吊装作业“十不吊”规定的。
钢丝绳断丝磨损、锈蚀严重、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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