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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玉龙雪山景区开发中生态补偿机制探究-旅游管理
云南玉龙雪山景区开发中生态补偿机制探究
本文借鉴资源价值补偿相关理论,在对云南玉龙雪山景区现状及当地利益主体制约生态补偿机制层面进行理论与实践双重分析的基础上,结合丽江旅游发展实际,提出有针对性的生态补偿机制指标构建思路,完善玉龙雪山景区开发中的生态补偿制度和相关利益主体补偿制度,提出优化景区利益补偿机制,构建科学合理的景区补偿制度。
苑文华 胡 兵 严垂香
生态补偿概念源起于生态学理论,专指自然生态补偿的范畴。随着近年来旅游业的迅猛发展,旅游发展过程中各利益主体矛盾的产生,旅游生态补偿研究也成为新兴的研究领域。从广义上讲,旅游生态补偿是通过运用政府调控与市场化运作,内化相关旅游资源开发活动产生的外部成本,调整相关利益者保护或者破坏旅游资源获得产生的环境利益及其经济分配关系的制度安排。从狭义上讲,旅游生态补偿主要从旅游生态服务价值实现的角度进行界定。实质上是一种基于服务交换的支付行为,是就旅游生态服务的提供与受让而进行的交换。
一、云南玉龙雪山景区概况
丽江玉龙雪山景区于1988年被列为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1993年经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丽江玉龙雪山省级旅游开发区。景区面积415平方公里。2001年,玉龙雪山景区被评为全国首批4A级景区,2007年5月又被评为国家首批5A级景区。景区面积415平方公里。经过近20年的开发和建设,景区累计投资10多亿元,完善了景区水、电、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开发建成了甘海子、冰川公园、云杉坪、牦牛坪、蓝月谷以及高尔夫球场、“印象?丽江”、皇冠假日等一批精品景点和旅游文化品牌项目;景区功能的完善有力促进了景区的发展,是云南省门票收入最高的景区。
二、玉龙雪山景区生态补偿机制现状及主要做法
(一)资金补偿
丽江玉龙雪山管委会于2006年以“旅游业反哺农业”的方式,与社区居民签订了为期5年的旅游业反哺农业协议,每年补偿社区居民1050万元的“旅游业反哺农业”资金,户均年补贴1.4 万元,人均年补贴4500元。“旅游业反哺农业”实施后,社区群众的年人均综合纯收入由原来的200多元增加到6000元(其中4500元为旅游业反哺农业的直接旅游收入)。至2011年底,旅游业反哺农业第一期累计投入资金共5250万元此外,玉龙雪山景区每年还需投入农业生产100万元左右的扶持补助专项资金。
(二)资源补偿
主要是对景区周边的白沙乡、龙蟠乡、大具乡、鸣音乡、奉科乡、宝山乡等6个乡镇进行资源补偿及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等,至2011年已累计投入资金3469万元。
(三)挂钩扶贫
玉龙雪山景区建立了扶贫挂钩对象,扶贫挂钩点包括华坪县荣将镇、永胜县东风乡闷龙河村、玉龙县黎明乡千旦村,共投入资金80余万元,为当地架设了10千伏输电线路26公里、通路工程16公里等项目,积极推进丽江市贫困山区的脱贫致富进程。此外,还对玉龙县部分乡镇进行产业扶持、农民扶贫,改善村社基础设施及村容村貌,累计投入资金近1000万元,积极推动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农村繁荣,有力地推进了新农村建设步伐。
(四)建立环境保护专项资金
为建立旅游景区资源保护的长效机制,2002年调整玉龙雪山索道票价时,省物价管理部门规定索道票价提高部分的50%要上交当地财政专户,由政府安排专项资金用于玉龙雪山生态环境保护。2003年至2011年,景区管委会共提取环保专项资金1.58亿元,专项用于玉龙雪山环境保护及整治,共拆除违章建筑480栋,恢复植被31800平方米,绿化裸露区近35万平方米,植近景观林木种20000株(丛),恢复景区内水面面积约15万平方米,建立冰川与环境观测研究站以进行公路绿化及加强林区管护等。
(五)参与景区经营
主要是通过建立社区服务运营机制,将原社区居民进行身份转换,进行系列的培训,使当地居民转化身份成为景区服务人员,如景区的环卫人员、低价承包店铺在景区内进行经营、民俗表演、餐饮服务等。如丽江玉龙雪山《印象?丽江》雪山篇演出公司成立后,二十三公里彝族村家家养马参加演出,每匹马演出一场有20元的收入,一个村有90多匹马,一天收入近2000多元,加上反哺资金和其他收入,每年户均收入达3万元至4万元。
三、景区利益主体生态补偿机制构建的制约因素
(一)经营秩序混乱,拉客宰客现象时常发生,游客投诉居高不下,给景区形象和声誉造成极为不良的影响;
(二)乱搭乱建、乱摆摊设点现象突出,生活垃圾乱丢乱倒,草坪、树木被随意踩踏、砍伐,严重破坏了景区的旅游秩序和生态环境,景区内一些升级改造建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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