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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加首届上海市中小学生
“道德实践风尚人物奖”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教育署,各中小学、职校: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深化“两纲”,引导中小学生主动参与、积极践行“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主题实践活动,培养良好的道德品质,展现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根据上海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的 有关会议精神,近期将组织我区中小学生(含中职校)参加首届上海市中小学生“道德实践风尚人物奖” 评选表彰活动(今后每两年开展一次)。 现就活动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18周岁以下的中小学、职校学生
二、奖项设置和评选标准
(一)评选奖项和名额
1、上海市中小学生“道德实践风尚人物奖”设“自立自强”、“自尊自爱”、“明礼诚信”、“正直勇敢”、“勤劳节俭”、“尊老爱幼”、“尊师爱学”、“乐于助人”、“尊重自然”、“敬业奉献”十个奖项类别。每个奖项各表彰10人。
每届评选和表彰上海市中小学生“道德实践风尚人物奖”(十佳)和上海市中小学生“道德实践风尚人物奖”(百优),合计100多名。
(二)评选标准
基本标准:自尊自信,遵纪守法,学习勤奋,综合素质良好。
具体标准:在以下某个或某几个具体方面,表现突出,有着较强的示范性和一定的影响力。具体是:
1、自立自强奖:有较强的独立意识,严格遵守校纪校规;有较强的生活自理能力;有较强的意志力,面对困难能够坚强面对;有较强的与人交往能力和沟通能力。
2、自尊自爱奖:有较强的上进心和拼搏意识;有明确的人生理想和目标;有较强的自尊心,尊重关爱生命;尊重自己和他人,珍惜劳动成果。
3、明礼诚信奖:举止文明,言行恰当;注重诚信;言行大方真诚,态度谦和,谦虚自律;能正确对待错误,勇于承认,不隐瞒错误。
4、正直勇敢奖:有较强是非观念,品行正直;敢于承担责任,勇于批评、制止不当事件。
5、勤劳节俭奖:在学习和社会实践中,勤奋努力,积极向上;有较强节俭意识,珍惜自然资源和劳动成果;具有合理的理财和资源再利用观念,务实节约,不追求虚荣。
6、尊老爱幼奖:有较强的感恩心,将尊老爱幼的传统美德融入自身道德实践;能主动做力所能及事情,尊重、帮助身边老人和孩子。
7、尊师爱学奖:有较强的尊敬老师观念,并融入学习、生活的具体实践中;热爱学习,在学艺技艺上能不断追求进步。
8、乐于助人奖:有较强的助人精神,善于发现并用恰当方式帮助他人;在助人过程中体验快乐,能长期坚持。
9、敬业奉献奖:有较强的职业启蒙、规划意识,能够科学规划未来职业生涯发展;积极参加各种社会工作,勇于承担自身岗位职责;尊重劳动,在社会实践中能无私奉献。
10、尊重自然奖:有较强的环保意识,爱护自然,节约资源;积极参加户外运动,宣传环保知识,通过实践行动践行环保理念。
三、评选程序和步骤
本次评选活动采用组织推荐和学生自荐两种方式。评选时间为2011年11月—2012年1月,具体安排如下:
(一)组织推荐(2011.11.7---2011.11.20)分两步
1、上海市中小学生“道德实践风尚人物奖”分配给浦东新区推荐名额共有20名。根据差额推选的原则,每个教育署可推荐6名候选人,区教育局和区文明办复审后,择优推荐20位候选人参加上海市中小学生“道德实践风尚人物奖”(十佳)和(百优)的评选和表彰。
2、学校根据通知精神进行宣传, 经班级民主推荐,学校、所在社区审核,将候选人名单和事迹材料(详细材料3000字左右)报送教育署。本次评选学校推荐截止时间为2011年11月15日,各学校要在时间节点前把推荐表(见附件1)和材料(包括以上两项的电子版)报送教育署。
3、各教育署通过对各学校推荐人选综合考评,确定本署中小学生“道德实践风尚人物奖”候选人推荐名单,每一个奖项限推选1人。请各教育署在11月20日前汇总排序后,将6名候选人推荐表纸质稿(1份、要有照片并盖好章)、候选人推荐表电子文本、候选人名单汇总表(见附件2),一同交至浦东新区教育局德育处。
(二)学生自荐(2011.11.7-2011.11.30)
学生可自行从心域网或者上海市学生德育发展中心网活动专栏下载推荐表格(附件1),填写内容后,按要求注册上传至网站即可(心域网联系人:王新美;电话1030)。
注:经区教育局和文明办复审后未被组织推荐的4名候选人,可参加网络自荐。
(三)网上展示和投票(2011.12.1-2011.12.30)
在各教育署推荐的候选人中,经浦东新区复评,将择优推荐20个候选人事迹上传至心域网或者上海市学生德育发展中心网活动专栏,进行网上展示。届时,各教育署要组织学生和家长登陆网站活动专栏,对候选人进行投票或者发表评论,候选人网上热度排行将作为评选依据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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