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十二五”省临床医学重点专科建设计划.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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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类别: □重点专 □培育专科 □特色专科
安徽省临床医学重点专科
重点专科名称: : (公章) : : :
安徽省卫生厅
本计划任务合同书(下称合同书)根据《安徽省十二五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实施方案》(下简称《实施方案》)《安徽省“十二五”期间医学重点专科建设资金竞争性分配及管理暂行办法》(下简称《资金分配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制定,作为“十二五”省临床重点专科计划各类建设项目计划执行和验收考核的主要依据。
一、建设思路:通过比较分析本专科优势与不足,有针对性地拟定建设计划,其中重点专科与国内同类专科比较,培育专科与省内外同类同级专科比较,特色专科侧重在优势技术间比较。
二、建设目标:根据《实施方案》和《资金分配管理办法》确定的建设目标要求,结合本专科实际制定。内容应包括专科综合实力与整体水平(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要求的吻合度、在国内或区域医疗服务中地位等)、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亚专科方向、重大关键性技术、疑难疾病诊治能力等)、专科带头人和创新团队建设、临床科研和教学能力提高、辐射带动作用等方面,其中优先发展重点专科建设项目需增加全省医疗业务指导和质控、帮扶市县医疗机构重点专科建设具体目标。制定的建设目标要求明确可及,内容具体,有针对性。
三、年度计划:将建设周期工作任务按年度分解到2013~2014年、2015年二个阶段中,是计划执行情况的依据。要求目标明确、安排合理,措施可行。
四、预期成效和考核指标:总体成效和考核指标侧重于总体预期进展评价,并依据确定的建设目标和任务实施所的预期取得的实施性进展(建设前后纵向、与同类专科横向对比)。绩效分类考核侧重反映专科建设工作预期进展评价,其中优先发展重点专科建设应按照规定目标要求设置相应考核指标。考核指标必须能够反映和评价建设工作主要成效的客观指标和数据,并具有代表性、区分度和可考量性。合同书中的内容和指标需作调整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
四、建设内容与措施:围绕医疗、技术、人才、科教、带动作用等五个方面内容,拟定具体建设内容及采取的措施。优先发展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应根据建设要求明确相应建设内容。
五、支撑条件和保障措施:系指建设项目所在单位为本专科建设发展提供的条件和保障。
六、经费预算:经费预算包括资金来源和资金支出二个部分,资金来源主要包括财政资助、建设项目所在单位保障经费及配套经费,资金支出范围须符合《资金分配管理办法》及有关财务规定要求。
七、合同书签署有关要求。重点专科建设工作按照“统一要求、分级管理、共同建设”要求进行。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重点专科建设项目管理,并与建设单位签订建设合同;市县所属医疗机构培育、特色专科,由市级部门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由市、县主管部门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省卫生厅负责重点专科建设计划各类专科统一管理,培育、特色专科签署合同均需报省卫生厅备案,其中县级医疗机构的培育、特色专科与主管部门签署合同后同时报所在市卫生局备案。,论证、合同签署要求另行通知。
八、本合同书签章后生效,每个签约方(包括备案方)各执一份。一专科概况
1.建设单位 名称 类型 □综合;□专科 所属 □省级;□市级;□县(区)级 等级 □三级;□二级 性质 □公立;□社会力量;□其他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管理部门 负责人 联系电话 2. 建设专科 专科名称 床位数 卫技人员数 科室负责人 电子邮箱 联系电话 (办): (手机): 专科带头人 出生年月 学历学位 技术职称 技术专长 ㈡建设思路(在简要概述相对优势与薄弱环节并与国内同专业比较的基础上,明确建设思路,字数控制1000字以内)
二、建设目标和计划
建设目标(包括整体实力和综合水平、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人才队伍建设、和诊疗技术、人才队伍、科研教学、带动辐射等作用,其中优先发展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应有对全省医疗业务指导和质量控制、帮扶市、县医疗机构具体建设目标)
年度计划(按目标和任务进行分解,并明确年度实施内容) 实施年度 目标 计划任务和主要实施内容 2013~2014年 2015年
三、预期成效和考核指标
㈠总体成效和考核指标 (包括预期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整体实力和综合水平的提升情况、与国家级临床重点专科整体要求吻合度、或优势特色技术和临床科研竞争能力提升等能反映综合实力和水平的指标)
㈡绩效分类考核指标 1、医疗能力和水平绩效考核指标
(重点反映疑难危重疾病的诊治能力、医疗费用控制、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方面指标)
2、亚专科建设和临床技术发展绩效考核指标
(重点反映亚专科建设成效、新技术、优势特色技术、适宜技术应用推广等方面指标)
3、人才队伍建设绩效考核指标
(重点反映带头人及后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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