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适用房 第四类家庭 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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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集市住房保障申请审批表
(第四类保障家庭)
档案号: 号
申请人姓名 申请家庭类型 □新就业大中专毕业生
□外来务工人员 身份证号码 家庭总人数 共 人。其中:市区非农户口: 人
农户(含非市区户口) 人 婚姻状况 □未婚 □已婚 □离异(离异时间: 年 月) 年总收入 元 月人均收入 元 工作单位 现居住地址 户籍所属居委会 户籍地址
(户口本首页地址) 联系电话 1、 2、
辛集市住房保障申请须知
一、住房保障申请条件
申请住房保障以家庭为单位,未婚子女与父母视为一个家庭,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未婚人员可家庭单独申请。纳入住房保障范围的家庭共分为四类。1、具有市区非农业户口且在市区常住;
2、享受最低生活保障;
3、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市区内)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1人户住房总建筑面积在30平方米以下)。
第二类保障家庭,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市区非农业户口且在市区常住;
2、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在以下3、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市区内)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1人户住房总建筑面积在30平方米以下)。
第三类保障家庭,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市行政区内非农业户口且在市区常住;
2、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在以下3、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市区内)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1人户住房总建筑面积在30平方米以下)。
第四类保障家庭,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申请:
1、毕业未满5年的新就业大中专毕业生。具有辛集市行政区域内户口且在市区工作,年满18周岁且未婚,已经依法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在以下自有住房建筑面积(市区内)在30平方米以下。
2、外来务工人员。
辛集行政区内市区以外户口人员在市区常住。
辛集行政区外户口人员在市区居住1年以上且持有市区居住证。
年满18周岁,已经依法与用人单位(市区内)签订劳动聘用合同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在以下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市区无私有住房,未租住公有住房及其他保障性住房。
市区内申请时单身
3、在5周年之内有市区住房转让行为且转让住房的建筑面积超过住房保障面积标准的,不纳入保障范围。但申请家庭成员中直系亲属因患重大疾病转让住房并提供有关证明的除外。
4、涉及拆迁补偿的,补偿面积超过保障面积的。
5、拥有价值超过5万元的机动车。
6、兴建、购买商业用房或高标准装修现有住房的。
7、出资安排子女出国留学或就读高收费学校的。
8、在市区有无论任何形式的建设用地。9、申请家庭在当地或国内其他地区享受住房保障未退保的。
10、成立公司或参股公司出资10万元(含)以上的。
11、限制行为能力和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1人户家庭。
12、(仅限第一、二类家庭)。
13、家庭成员中政府集中供养的优抚对象,不纳入保障性住房保障范围。
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家庭只能申请一套保障性住房。
1、《辛集市住房保障家庭申请审批表》一套。
2、申请人(1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两份;其他家庭成员(含市区以外户口的成员)的二代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无二代身份证的家庭人员(不包含未到办理身份证年龄的孩子),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带照片户籍证明一份。
3、申请住房保障的家庭全体家庭成员户口本(机打)复印件一份(含户口首页)。申请人与家庭成员或父母、岳父母、子女不在一个户口本上的,须提交由公安部门或居委会(村委会)出具相应的关系证明。
4、提供结婚证复印件一份。
5、离异家庭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另附家庭财产分割单)复印件或离婚判决书复印件一份。
6、离婚、丧偶及已达到结婚年龄的单身人员,需到婚姻登记处开具婚姻状况证明。
7、居委会开具的家庭住房证明一份;每名年满16周岁的家庭成员收入证明一份(学生由所在学校开具在校学习证明)。
8、提交现住址房产证复印件一份,无房产证的提供集资单复印件或相关证明材料一份以及房屋测绘部门出具的房屋面积核定报告。借住房屋的家庭须提交房主身份证复印件一份,由房主在身份证复印件上出具借住房屋的证明,按手印并留下联系电话。
9、租住公房、私房的家庭:出具在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租赁合同备案部门备案的房屋租赁备案登记证复印件或辛集市公证处出具的房屋产权公证书复印件一份。
借住单位周转房的家庭,提供单位出具的证明原件一份(说明借房的位置、面积等情况)。
10、收入证明由所在单位出具加盖公章,并附上复印件一份。无工作单位的由户口所在地居委会受理,审核确认并加盖公章。上年度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工作的,分别在相应的单位开具,中间有间隔无单位无工作的,这段时间的证明由居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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