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102學年度教育盃中小學路跑錦標賽.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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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102學年度教育盃中小學活化淡水河路跑錦標賽競賽規程
壹、主旨:為推行全民體育,促進國民健康,聯絡校區及校際情誼,體驗跑步運動之樂趣,特舉辦本活動。
貳、辦理單位:
一、主辦單位: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二、承辦單位:臺北市立北安國中
三、協辦單位:臺北市政府體育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公園路燈工程管理處
臺北市政府水利工程處
臺北市政府停車管理處
臺北市政府交通局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一)開幕時間:上午假大佳河濱公園(大直橋下會場)舉行。
(二)閉幕時間:午假大佳河濱公園(大直橋下會場)舉行。(依調整)(一)首長組:大直橋下→水防道路終點圓環(折返)→左轉沿河岸自行車道→經大直橋下→折返點(左轉)→第8號水門前→終點大直橋旁全程約4.1公里。
(二)國小組:大直橋下→水防道路終點圓環(折返)→左轉沿河岸自行車道→經大直橋下→折返點(左轉)→第8號水門前→終點大直橋旁全程約4.1公里。
(三)國、高中與教職員工組:大直橋下→水防道路終點圓環→(直行)自行車道→(直行)水防道路→第6號水門(折返點)→左轉沿河岸自行車道→經大直橋下→第8號水門前(左轉)→終點大直橋旁全程約8.8公里。
、: 7 時10分 ~7時30分。
肆、報 名:
一、報名方式
(一)首長組與教職員工組採自由報名參加。
(二)學生組以學校為單位,每單位各組限報名一隊,每隊報名以12人為限,含隊長及候補選手2名,實際參賽至多10人。
二、各學校一律採網路報名:進入本校網頁.tw/,點
選102學年度教育盃中小學活化淡水河路跑錦標賽報名系統進行報名。
三、網路登錄期限:103年 4月7日(星期一)上午8時起至4月11日(星期五)下午5時止。報名截止後一概不得增刪、修改報名資料。
四、各校報名完畢後:
(一)請各校列印報名表件,核對無誤完成核章後,於103年4月16日(三)16
時前,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逾期概不受理。)掛號郵寄承辦單位請加註教育盃路跑錦標賽。檔寄至chiaju1983@.tw並註明102學年度教育盃路跑賽報名
表,以利製作秩序冊。
(二)有關報名問題可洽02223陳義德組長或02233
張建邦組長。
(三)報名資料以核章後之表件為最終依據。
伍、領隊會議:103年 5 月 16 日(星期五)上午9:00假市立北安國中舉行,會議將說明比賽路線、分發號碼布並講解注意事項,請各參加學校一律派員參加,不另行發文通知,參加人員,各校請予公假登記。
陸、獎 勵:
一、個人獎:
(一)首長組(分男、女兩組):每組前6名頒發獎牌、獎狀,第7至第20名發獎狀。
(二)教職員工組(分男、女兩組):每組前6名頒發獎牌與獎狀,第7至第20名發獎狀。
(三)學生組(分男、女兩組):各組取前20名,前10名發獎牌與獎狀,11至20名頒發獎狀。
(四)跑完全程者,皆頒發完跑証明。
(五)各組優勝獎狀及完跑證明賽後將以聯絡箱交換各校。
二、團體錦標賽:
(一)首長及教職員組不計團體成績。
(二)學生組取前6名,頒發優勝獎盃。(各組參賽隊數如不滿20校,則該組之團體成績取前3名。)
三、教練獎:學生團體組冠軍隊教練,頒發獎盃。
四、各校獎勵逕依「臺北市各級學校教職員獎懲案件處理要點」原則辦理敘獎事
宜。
(一)為鼓勵各校積極組隊參與比賽,凡各報名參賽且實際出賽學生隊伍之
指導教師或教練,擬核予嘉獎1次1人(不同組仍以敘獎1次為原則)。
(二)惟教職員工獎勵部分請各校依權責自行核定辦理。
柒、申訴:
一、各隊運動員資格之申訴,應於比賽開始前提出,否則不予受理。
二、合法之申訴應於開賽前半小時內,由單位領隊以書面向審判委員會正式提出,同時繳保證金新臺幣壹仟元,若審判委員會認為申訴不成立時,得沒收其保證金做為大會獎品費,並以審判委員會之判決為終決.有關競賽時所發生之問題,除當時以口頭提出外,並於規定30分鐘內,填寫秩序冊後所附之申訴表件送交大會完成正式手續,競賽時單位領隊及運動員不得當場質詢審判員。
捌、注意事項:
一 、請參加單位及個人於 7:30 前報到完畢,集合參加開幕典禮。
二 、凡參賽者比賽當日均攜帶應證件,首長組及教職員工組攜帶附有照片之身分證件,學生攜帶學生證,或附有照片之在學證明,以備查驗,否則取消參賽資格。
三、參加學生組之選手一律穿著繡有或印有校名之運動服參賽,且號碼布需釘牢於胸前與背後。
四、比賽時沿途不得搭乘車輛或相互攙扶,一經發現即取消比賽資格(盲生可由參加比賽之同學攙扶)。
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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