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和外校志愿者组织合作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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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青年志愿者协会
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青年志愿者协会与外校、
其他志愿者组织机构联系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青年志愿者协会致力于志愿服务工作,会有许多与校外志愿者组织接触合作的机会。为了方便并规范协会与校外志愿者组织的联系、沟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青年志愿者协会各部门,各部门须严格遵守本办法。
第二章 分 则
第三条 青年志愿者协会各部门所举办的志愿服务活动若需要与校外志愿者组织进行合作的,需提前一周向分管主席团成员提交一份《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与校外组织志愿服务合作书》。
第四条 合作书提交至分管主席后,由分管主席进行预审,并对整个活动的开展过程进行了解,根据具体情况对活动计划提出相应建议。
第五条 若该组织是初次与部门建立关系,主席团需???该组织进行资格评估,通过后再上报团委,经团委一致通过后方可同意两者关系的建立。
第六条 合作书预审通过后,交由校团委审核,通过后由分管主席告知负责人,负责部门须从秘书处领取《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青年志愿者协会活动申请表》,上交申请表及策划书。具体流程参见《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青年志愿者协会部门活动申报办法》
第七条 活动期间,负责人需将活动的实时信息与内容反馈给分管主席,一有意外情况可以及时处理。
第八条 活动结束后负责部门需填写《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与校外组织志愿服务总结报告》,并上交分管主席审查,合格后交由秘书处留档。
第三章 附 则
第九条 本办法解释权归于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青年志愿者协会主席团。
第十条 本办法自公布即日起施行。
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青年志愿者协会
部门活动申报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志愿者协会活动秩序,实现科学化、制度化管理,确保志愿者协会活动的有序开展,根据《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申报校级活动的各个部门,各部门须严格遵守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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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分 则
第三条 志愿者协会各部门应在活动开展(开展时间以所需前期宣传时期开始之日为准)两周(不需要外联支持)或一个月(需要外联支持)前向分管主席提交一份活动策划书。策划书格式参照《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青年志愿者协会策划书统一格式》。
第四条 活动策划书提交至分管主席后,由分管主席预审,在预审过程中根据具体情况对活动计划提出相应建议。
第五条 预审通过后,负责部门须从办公室领取《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青年志愿者协会活动申请表》,上交申请表及策划书,由主席团审议。主席团需在一周内进行审核,报送团委,并做最终批复。
第六条 各项活动的宣传、准备工作必须经主席团终审通过后方可进行。负责部门应在活动开展至少一周(不需要外联支持)或两周(需要外联支持)前将活动策划书定稿,交至秘书部拟写红头文件并备案,需要外联支持的活动还须交至外联部。
第七条 活动过程中有重要事宜与申报表、策划书内容不符者,须向主席团请示。
第八条 活动结束后负责部门需填写《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青年志愿者协会部门活动总结报告》,并上交分管主席审查,合格后交由秘书处留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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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附 则
第九条 本办法解释权归于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青年志愿者协会主席团。
第十条 本办法自公布即日起施行。
附件一
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青年志愿者协会活动申报表
申请方信息项目/活动名称活动日期是否涉及商业(赞助)/对外合作服务队名称合作部门活动信息服务时间服务地点服务对象服务内容
志愿者人数培训时间志愿者需求条件
所需物资
活动保障
负责人及联系方式负责人学号队内职务联系方式备注申请上交时间(接收人填写) 团委意见协会意见团委指导老师意见团委书记意见
签 章
年 月 日
签 章
年 月 日
附件二
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与校外组织志愿服务合作书
申请方信息项目/活动名称活动日期服务队名称校外组织信息组织名称参与人数参与形式负责人姓名担任职务联系方式组织评估
活动信息服务时间服务地点服务对象服务内容
志愿者人数培训时间志愿者需求条件所需物资活动保障负责人及联系方式负责人学号队内职务联系方式备注申请上交时间(接收人填写) 团委意见协会意见团委指导老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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