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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的实际操作.doc

发布:2017-02-06约字共13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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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的实际操作——非住宅 审计政策依据 部委、省、市关于走马塘工程项目的概算批复和有关征地拆迁的文件规定 省、市、区/县关于征地拆迁安置方面的有关政策规定 省走马塘建管局下发的有关文件规定 各市走马塘建管局下发的有关文件规定 各市、镇关于走马塘工程项目的有关会议纪要 各相关的行业法规和制度 政策依据的管理 情况: 从文件资料的完整情况看,我们从审计入场到现在,可以说一直在查阅和收集,到现在为止,我只能说审计哪里,才收集到哪里。 建设处有部分,镇村有部分,评估或物价机构有部分,具体工作的同志保管部分,财务凭证后附部分。 规范:文件的梳理和归档 全面梳理 编制成册 专人保管 资料图片 征地拆迁的规范目标 征地拆迁工作流程是否规范的 征地拆迁方案是否符合政策规定 征地拆迁方案的实施是否规范的 征地拆迁专项资金费用的使用是否合理的 征地拆迁资金费用的实际发生额是否真实的 建设项目会计核算是否规范的 被征地农民和被拆迁人合法权益是否得到有效保障 征地拆迁实际操作的两条线 1.征地拆迁的实际操作——确定征地拆迁的费用总额度 1)清点核量 2)费用测算 3)签订协议 4)安置事项 5)业务资料归档 2.资金流——征地拆迁的实际补偿情况 1)资金的管理 2)资金的拨付和兑付 3)会计核算和报表编制 4)财务资料归档 征地拆迁的实际操作——清点核量 1.清点核量(堪丈)的参与人员 1)“六方参与、四方确认”,四方确认:被拆迁户、动迁人员、建设方、监理现场监理应当有书面授权 某镇130多户档资料中,41户的堪丈资料无堪丈人员签名,31户的堪丈资料无被拆迁户签名。 2)现在做法:包干后,行程镇调查、监理调查、市调查,但镇调查的资料在镇动迁办,监理资料自己保存,市抽查资料建设处归档,户档资料缺乏完整性。 3)规范: A.完善确认手续 B.要求监理自己调查自己保存的调查资料提交一份给动迁办,归放入各户档中 2.清点核量的要求:应当补偿的项目和数量,以及其他相关要素应当全面记载和确认 1)该被拆迁户是否在拆迁的范围内,红线内?红线外?随拆? 2)在拆迁范围内能明确的项目:房屋类型、面积、室内装潢明细项目、附属物的品名、规格、数量等;基本不会对于隐蔽工程,如填土量等进行清点。如有特殊情况,应当按照一事一议,提供完善的资料和测量依据。 3)拆迁清点核量的范围:房屋、房屋装修,以及房前屋后的附属物 在其他项目审计中,我们发现某户有200多平方米的楼房,但附属物中胸径大于的数有500多颗。后经查为动迁人员与该户联合弄虚作假,套取补偿。 注意区分 附着物——除耕地上需补偿的青苗外,所征地范围内的其他地面附着物项目,列入征地费用中。 本次审计发现:某镇130多户中树木超过50颗有29户,其中:最多334颗、286颗 4)补漏:堪丈不完整,可以补漏,但一定要有完整的手续和资料。 不规范的做法: A.直接在堪丈表上调整,导致堪丈表上数据与其他调查数据存在差异; B.直接在测算表上调整,导致堪丈表上数据与测算调查数据存在差异; C.以补漏表为平台进行补差 不合理的情况: A.堪丈表确定数量与合同签订时最终确定数量不一致,无调整的说明。 B.某建设处保存的堪丈表复印件与镇保存原始堪丈表不一致。 C.补漏户数多:40%左右的被拆迁户存在补漏。 D.补漏金额大于原始堪丈金额: 如某户原始堪丈金额为1万元,补漏金额为4万元 E.补漏项目无手续,以及无依据资料 征地拆迁的实际操作——产权确认 1.按照文件规定:住宅应按证载合法面积进行补偿 证载面积的依据是“建房许可证”或是“房屋产权证”; 实际操作中是按照现行的六方会审面积确认的。会审只是认定“面积” 2.存在的情况 A.没有上述两证、或是实际面积与证载面积不符 B.关于整体建房与主房面积的确认的说明 C.资料缺失范围:普遍 3.问题:没有资料能明确产权的所有人和补偿的对象 堪丈表被拆迁人确认-户籍证明-产权证明-协议-身份证-收款签字确认 完善确认产权的方式: 镇、村出具证明,明确该被拆迁的房屋产权人,整体建房情况和年代 户档资料中补充户籍资料(图片资料) 征地拆迁的实际操作 需注意的几个方面: 1.清点核量的公示(程序规范) 1)尚有部分镇未见清点核量的公示 2)所公示的数量与协议不一致 2.被拆迁户的房屋照片 1)户档资料中未见照片,但有,不全,在个人电脑中,监理处有 2)照片与被拆迁户的对应关系尚未完善 3.被拆迁户与红线的关系图 1)红线图上需表明被拆迁户的名字 2)直接区分红线内外的被拆迁户(红线内、随拆户) 户档资料: 1.情况评价: 1)没有完整的户档资料:堪丈-协议 2)现有户档资料的不规范 2.户档基础资料明细 3.规范建议; 1)统一组织,集中规范 2)由动迁办、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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