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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科肿瘤临床治疗指南.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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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旦大学附属肿瘤医院 常见妇科恶性肿瘤 诊治规范 (2012 年) 子宫颈癌 1.分期规则 1.1. 临床诊断分期  宫颈癌的分期依据是临床检查,因此,每个患者均应进行仔细的临床检查,要求经两个 有经验的医生(其中至少一名为副高级以上职称)检查后确定分期,存在明显争议时可 请第三名医师(副高以上职称)确定。  必要时在全身麻醉下检查。  临床检查确定的分期不得因以后的发现而更改。  对某一病例分期有争议时,应采用相对早期分期诊断。  触诊、视诊、以及肺部检查对于每个病人的诊断分期都是必须的。  怀疑有浸润前病变的患者可行阴道镜、宫颈管诊刮术 (ECC)等检查。  临床上出现症状或体征,怀疑膀胱或直肠病灶者,须经膀胱镜或直肠镜检查活检,并有 组织学证实。  IB1 期或以上建议行盆腹腔 CT 或 MRI 检查。  可选择的检查包括:动脉造影、静脉造影、剖腹探查术、超声探查、PET/CT 等,这些检 查发现的结果解释尚不能肯定,故不能作为改变期别的根据,但具有制定治疗计划价值。  对扫描检查怀疑的淋巴结行细针穿刺,能帮助制定治疗计划。 1.1.2. 1994 年 FIGO 临床分期(见表 1) 表 1. 子宫颈癌:FIGO 分期标准 (2009) 0 期 原位癌,宫颈上皮内瘤 3 (CIN3) Ⅰ期 肿瘤仅局限于宫颈(不考虑肿瘤向宫体侵犯) ⅠA 仅能由显微镜诊断为浸润癌,任何大体所见病灶,甚至表浅浸润 都属于 ⅠB。浸润限制于可测定的间质内浸润范围:最大垂直深 度 5.0 mm,最大水平宽度≤7.0 mm。垂直浸润深度应从表皮或 腺体的基底层不超过 5.0 mm,脉管(静脉或淋巴管)累及不改 变分期。 ⅠA1 测定的间质深度≤3.0 mm,宽度≤7.0 mm。 ⅠA2 测定的间质深度3.0 mm 而≤5.0 mm,宽度≤7.0 mm。 ⅠB 临床可见肿瘤限于子宫颈,或临床前肿瘤大小超出 ⅠA范围。 ⅠB1 ⅠB2 临床可见肿瘤最大径≤4.0 cm。 临床可见肿瘤最大径4.0 cm。 Ⅱ期 宫颈癌侵犯超出子宫,但未累及骨盆壁或阴道下 1/3。 ⅡA期 无明显宫旁侵犯 IIA1 临床可见肿瘤最大径≤4.0 cm。 IIA2 临床可见肿瘤最大径4.0 cm。 ⅡB期 明显宫旁侵犯 肿瘤已侵犯盆壁,直肠检查发现宫颈肿瘤与盆壁之间无间隙;或 者,肿瘤已累及阴道下 1/3。所有的肾积水或无功能肾均包括在 内,除非这些肾异常有已知的其他原因可解释。 ⅢA 肿瘤累及阴道下 1/3,但未侵犯盆壁。 ⅢB 盆壁累及,或肾积水,或无功能肾。 Ⅵ期 肿瘤扩散的范围已超出真骨盆,或经活检证实膀胱或直肠粘膜 受侵。这些粘膜泡状水肿不属于Ⅵ。 ⅥA 肿瘤累及临近器官。 ⅥB 肿瘤转移到远处脏器。 1.1.3. 术后病理分期  手术——病理检查切除的标本结果,是最确切诊断肿瘤侵犯范围。  这些结果不能改变临床分期,但可将这些结果记录在疾病的病理分期法则中,TNM 分期正 是符合情况。  首次诊断时确定分期,而且不能更改,即使在复发时也是如此。  只有在临床分期的准则严格执行时,才有可能比较各个临床单位和不同治疗方式的结果。 1.1.4. 手术病理分期 (见表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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