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外给排水管网工程统一技术标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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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外给排水管网工程统一技术标准
编制 杨剑 日期 2006-11-6 审核 张剑青 日期 2006-11-6 批准 蔡立彬 日期 2006-11-6
修订记录 日 期 修订状态 修改内容 修改人 审核人 批准人 参加讨论认定人员:唐波、周盛、邓焰、王放、张中平、杨剑
室外给排水管网工程统一技术标准
实用范围
本技术要求适用于成都万科地产所有室外给排水管网工程招投标及现场施工指导。
依 据
除另有注明外,本工程须符合设计、图纸和相关国家、地方及行业标准,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2002年版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97).0m;亚砂土和亚粘土不得超过1.25m。当沟槽超过上述规定时,槽帮应放坡开挖,当槽沟深度超过2m时宜分层开挖。
开挖前应摸清地下障碍物和地面上架设高压线缆位置高度等情况,并采取严格的防护措施,确定挖土机在工作时的回转半径内有无障碍物。开挖沟槽土方应置于距沟边0.8m以外处,高度不应超过1.5m,须按要求放坡堆放,不得随意堆放,而影响到其它工程。
为使沟底的原土不被扰动,应保证留出比沟底设计标高高出100mm的原土层,采用人工清挖。在开沟时测量人员应密切配合,严禁出现超挖现象。开挖排水管道的土方时,沟底应按设计要求的坡度施工。
在软土地基、流沙、溶洞等不稳定地层内开槽时,须根据现场情况按规范要求设置沟槽支撑。
管道基础
室外给水管
用天然地基时,沟底层应是原土层,或是夯实的回填土,沟底应平整,坡度应顺畅,填铺细砂300㎜,不得有尖硬的物体、块石等;如沟基为岩石、100~200mm5mm的细土,夯实到沟底标高后,方可进行管道敷设。
当天然地基受到扰动时,需采取以下措施进行处理:
当地基为干槽,其超挖深度在150mm以内时,可用原土回填压实,压实密度不低于原天然地基;当干槽超挖大于150mm、小于1m时,可用石灰土分层压实,相对密度不应低于95%。
槽底有地下水或地基含水量较大时,可满槽填入大块石,块石间用级配砂填实,距沟底设计标高200m范围内须用细砂夯填。
如槽底局部遇到回填的坑、穴、井或挖掉的局部坚硬地基(老房基、桥基等)可先将其挖除,然后用天然级配砂石、石灰土或可压实的砂粘土分层压实回填,压实度不应小于95%,处理深度不宜大于1m。
钢筋混凝土排水管
使用钢筋混凝土承插管。
在回填土上开挖沟槽,须做混凝土带形基础,基础垫层可铺设碎石层或原土夯实,选用180°混凝土管基。
基础和管道之间的管座必须用现浇混凝土填充密实,以减少对地基的压力和对管子的反力。
塑料排水管
管道基础可采用砂石基础,对一般土质的地段,基础铺设一层厚为100mm的砂垫层。对于软土地基,沟槽底又处在地下水位以下时,宜铺设砂石垫层,其厚度为200mm,且用细砂找平。
管沟回填
施工单位的回填土方案及实施须充分考虑对后续地上工程影响的风险且承担该风险责任。
给水管道水压试验前,除接口外,管道两侧及管顶以上回填高度不应小于500mm;水压试验合格后,应及时回填其余部分。排水管道应在闭水试验合格后及时回填。
回填前管沟槽内砖、石、木块等杂物应清除干净沟槽内不得有积水槽底至管顶以上5m范围内,不得含有机物以及大于50mm的砖、石等硬块沟槽回填土实应逐层进行,且不得损伤管道;管道两侧和管顶以上50m范围内,应采用轻夯压实,管道两侧压实面的高差不应超过30m。分段回填压实时,相邻段的接茬应呈梯形,且不得漏夯;管道两侧回填土的压实度不应小于90%;管两侧回填土的压实度不应小于95%回填土的每层虚铺厚度,应按采用的压实工具和要求的压实度确定。一般压实工具,铺土厚度按表.3.8-1中的数值选用。 回填土每层虚铺厚度 表.3.8-1
压 实 工 具 虚 铺 厚 度(m) 木夯、铁夯 ≤0.20 蛙式夯、力夯 0.20~0.25 压路机 0.20~0.30 500mm,穿越道路部位的覆土厚度不得小于700mm,小于700㎜时,用混凝土包封。
在室外道路和管网先于主体施工的情况下,穿路基给水管道为各单体建筑物予留的接口宜做出道路外2m,支管标高同接口处主干管标高,支管末端宜先做盲板封堵,该处地面上做100mm×100mm宽、800mm高水泥标志桩,然后以道路中永久保留的实物如检查井作为参照物,在图纸上标明过路管与相应参照物的距离,以便查找。
市政给水管道阀门公称压力不得低于1.0Mpa,加压给水管道、消防管道阀门公称压力不得低于1.6Mpa。
管道安装和铺设过程中,应随时清扫管中杂物。暂时中断安装时,应用木塞或其他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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