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9-1异常代码对照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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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9-1:異常代碼對照表:
異常代碼 異常原因 尚未取得就醫序號 已取得就醫序號 A000 A001 讀卡設備故障 A010 A011 讀卡機故障 A020 A021 網路故障造成讀卡機無法使用 A030 A031 安全模組故障造成讀卡機無法使用 B000 B001 卡片不良 (表面正常, 晶片異常) C000 停電 C001 例外就醫者(首次加保1個月內,補換發卡14日內) C002 18歲以下兒少(依99年12月6日
健保醫字第0990081857號函新增) C003 弱勢民眾安心就醫方案-懷孕婦女例外就醫 D000 D001 醫療資訊系統(HIS)當機 D010 D011 醫療院所電腦故障 E000 健保署資訊系統當機 E001 控卡名單已簽切結書 F000 醫事機構赴偏遠地區因無電話撥接上網設備、居家照護 Z000 Z001 其他 G000 新特約 H000 高齡醫師 說明 :
1.在卡片取得就醫序號前,即發生異常,造成無法讀寫健保IC卡時,請使用「尚未取得就醫序號」欄位之異常代碼,作為該筆就診資料之就醫序號。
2.若已自卡片中取得就醫序號後,才發生異常,造成無法繼續讀寫健保IC卡時,請使用「已取得就醫序號」欄位之異常代碼,作為該筆就診資料之就醫序號。
3.若屬於「尚未取得就醫序號」之異常代碼,持卡人至更新機補登異常資料時,會更新其「最近一次就醫序號」(就醫類別為01-08)及所有費用與次數之加總。
4.若屬於「已取得就醫序號」之異常代碼,持卡人至更新機補登異常資料時,僅會更新其所有費用與次數之加總。
5.服務機構經本署分區業務組輔導後,因故確實無法配合建置健保IC卡網路連線等作業,受理健保IC卡就診者,可書面向本署分區業務組申請,經專案同意後,以H000申報。
健保卡作業異常狀況報備單
﹝下列異常狀況發生致無法24小時內上傳就醫資料時,請向本署各分區業務組報備﹞
報備日期 年 月 日 時 分 院所名稱 院所代碼 聯絡人員 聯絡電話 ( ) 異常狀況說明
﹝請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1. 讀卡設備故障。
2. 網路故障造成讀卡機無法使用。
3. 安全模組故障造成讀卡機無法使用。
4. 醫療資訊系統(HIS)當機 異常起日 年 月 日 異常迄日 年 月 日。 何時補上傳 年 月 日。
健保卡異常狀況核定表(以下為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核定欄位請勿填寫)
同意登錄備查,核定日期 年 月 日
不同意,茲因
*請將就醫資料以異常狀況上傳健保署後,再將本報備單送至本署各分區業務組,
請先與承辦人員聯繫,聯絡方式見下頁。
貴院所您好:
自九十三年元月一日起健保卡全面上線,中央健康保險署提醒您:
九十三年一月一日起特約醫療院所於受理保險對象就醫後,應於就醫日起每日﹝或24小時內﹞將就醫資料上傳至健保署備查。
健保卡作業異常時,如讀卡設備故障、網路故障、卡片不良(表面正常、晶片異常)、停電、特約醫事服務機構電腦或醫療資訊系統故障、健保署資訊系統故障或其他非可歸責於保險對象之狀況時,特約醫事服務機構仍應受理保險對象以健保身分就醫,並依異常狀況處理方式辦理。保險對象之就醫紀錄於辦理健保卡內容更新時,由健保署資訊系統自動補登於健保卡內,保險對象毋需返回原就醫之特約醫事服務機構補行登錄就醫紀錄。
當「異常狀況」發生,而無法正常使用健保卡進行掛號時,此時可以異常代碼來代替患者健保卡之就醫序號,進行掛號作業。並於異常狀況解除後,以異常狀況(資料格式:填上「2」)將就醫資料上傳健保署。如操作上有不清楚,請洽詢您的電腦廠商。
院所發生健保卡作業異常致無法24小時內上傳就醫資料,始需填寫「健保卡作業異常狀況報備單」向本署各分區業務組報備。
聯絡窗口
分區業務組 聯絡人 聯絡電話 臺北業務組 各轄區經辦 02 北區業務組 費用審查承辦人員 03-4381111 中區業務組 費用審查承辦人員 04 南區業務組 費用審查承辦人員 06-2245678 高屏業務組 費用審查承辦人員 07-3233123 東區業務組 費用審查承辦人員 03-8332111
保險對象特定醫療資訊查詢作業異常狀況報備單
﹝下列異常狀況發生致無法查詢用藥資料時,請向本署高屏業務組醫療費用二科報備﹞
院所名稱
合約大、小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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