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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政法大学
渝北校区自助式电瓶车智能充电桩
竞争性磋商文件
2022年7月
采购邀请书
西南政法大学对渝北校区自助式电瓶车智能充电桩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谈判。
一、竞争性磋商内容
项目名称
备注
渝北校区自助式电瓶车智能充电桩
电瓶车充电桩数量:4处(不少于40路)充电桩点位分布按照学校要求设立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一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具有充电桩研发、生产、销售、安装等其一资质。
三、磋商有关说明
(一)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于公告发布之日(2022年7月14日)起至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在西南政法大学网站上下载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以及相关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谈判实质性要求内容。
(二)报名方式为谈判当天现场报名签到。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为免费提供。
(四)供应商须满足以下要件,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响应文件;
2.按时报名签到;
(五)磋商地点:重庆市渝北区宝圣大道301号博学楼基建后勤管理处二楼会议室
(六)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7月20日9:30
(七)谈判开始时间:2022年7月20日10:00
四、其他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
(三)本项目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发布的竞争性磋商文件及补遗文件(如果有)一律在西南政法大学网站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补遗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四)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恕不接收。
(五)磋商费用:无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磋商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西南政法大学
本项目服务咨询:李老师
电话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宝圣大道301号(渝北校区)博学楼
六、其他
因疫情影响学校实行封闭式管理,请投标人于2022年7月19日17:00前将参加投标项目的人员姓名、电话、身份证号、渝康码及行程码的截图(如14天内有离渝的还需附3天两次核酸结果)发送到以下邮箱1170311347@。若没有按照要求按时报送名单的将无法进校,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第二篇项目技术需求
一、项目需求一览表
项目名称
备注
渝北校区自助式电瓶车智能充电桩
智能充电桩数量:4处(不少于40路)充电桩点位分布按照学校要求设立
二、合作方式及要求
(一)供应商出设备在采购人渝北校区内安装自助式电瓶车智能充电桩并由供应商全权负责维修、维护、管理。经营所得收入归中标供应商。
(二)投标产品应符合国家相关检测标准和质量认证。
(三)充电桩安装所涉及的基础、电路改造必须按照学校基础建设规范进行,所需费用及因改造出现的问题由中标供应商负责。
(四)中标供应商须无条件遵守学校的一切制度,不做有损学校名誉和利益的事。
(五)中标供应商在合同履行前须向采购人缴纳5万元的履约保证金(合同结束后无息返还)。
(六)中标后供应商应定期对充电桩进行维护、维修、消毒等管理。充电桩产权归中标供应商,如有漏电或因充电桩质量问题引发的事故,由中标供应商全权负责。
(七)按自愿使用的原则,学生可以通过扫码支付费用,充完电后即时结算,提前预存经费须立即返还学生。
(八)经营期间所产生的电费按月支付给采购人(电费按照居民用电收费标准执行)。
(九)合作期限: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双方约定合作期限为5年(2022年7月31日—2027年8月1日)
三、投标供应商所引进的智能充电桩应满足以下技术参数和性能
(一)技术参数
1.输入电压:220V
2.每一路通过计量芯片单独计量。
(二)功能要求
1.支持路数:每个点不少于10路(后期需根据实际使用情况进行增加)
2.支付功能:充电桩支持扫码付费充电模式。扫码充电功能需与云平台联网后使用。
3.充电模式:充电桩按时间计费充电,充电时长和金额可以在设置操作中更改。同时可以设置充满后费用退还功能。
4.功率识别:充电桩具备检测大功率负载功能,可以设定功率报警值,达到报警值时会断开对应充电回路,防止用户私接插线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