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详情

车用汽油清净剂抽样规程.PDF

发布:2017-04-17约小于1千字共1页下载文档
文本预览下载声明
附件二 车用汽油清净剂抽样规程 一、适用范围 适用于按照本指南申请登记备案的车用汽油清净剂。 二、抽样规程 (一)样品确定 由机动车中心根据申请人的登记备案申请,确定抽查的时间、地 点、样品型号和数量。 (二)抽样 由机动车中心指派的抽样人员,凭公函到指定地点抽取具有产品 合格证的样品,抽样可以在企业生产线末端或成品库的合格产品中进 行,也可在企业的经销商处抽取。抽样数量 2 套,抽样基数不得少于 100 套。 随机抽样方法可参照《利用随机数骰子进行随机抽样的方法》(GB 10111-8)或在企业产品帐上随机选定等方法。 (三) 抽样人员须对抽取的样品用盖有印章的密封条或其它方法进 行封样。 (四)对于抽样后的样品,生产企业不得进行调整和更换。 (五)整个抽样过程,申请人必须有??人到现场配合抽样。 (六) 被封样的样品,其中一套由申请人按要求将样品送往检测单 位,另一套由机动车中心留存。 1
显示全部
相似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