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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制消防员事业编制(共8篇).doc

发布:2017-04-29约2.58万字共46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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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制消防员事业编制(共8篇) 编内与编外消防员待遇 “编内”与“编外”消防员的待遇 天津大爆炸,合同制消防员再次进入人们的视野。合同制消防员的产生主要是为了解决当前现役消防警力严重不足的问题,征召的主要是年龄在18--25岁的青年。合同制消防员既不同于消防现役士兵,又区别于企业职工,他们不属于现役军人,合同制消防员工资由基本工资、特殊岗位补贴、考勤奖、高危补助、班长津贴、交通补助、物价补贴、过节费、伙食费等构成,工资水平各地不一,待遇有待提高。本文着重讨论“编内”与“编外”消防员的死亡、伤残待遇。 一、“编内”消防员待遇 “编内”消防员属于现役军人,遭遇因公死亡和伤残,按照《军人抚恤优待条例》进行相关抚恤。《人民警察抚恤优待办法》规定公安机关边防、消防、警卫等现役编制人民警察抚恤优待待遇,按照《军人抚恤??待条例》和有关政策规定执行。根据《烈士褒扬条例》的规定,抢险救灾或者其他为了抢救、保护国家财产、集体财产、公民生命财产牺牲的可以评为烈士。此次天津大爆炸牺牲的消防员符合烈士评定条件,应按《军人抚恤优待条例》进行相关抚恤和补偿。 (一)编内消防员死亡待遇 1、一次性抚恤金(县级民政发放)。 根据抚恤条例,现役军人死亡,根据其死亡性质和死亡时的月工资标准,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发给其遗属一次性抚恤金,标准是:烈士和因公牺牲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 倍加本人40个月的工资;病故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40个月的工资。月工资或者津贴低于排职少尉军官工资标准的,按照排职少尉军官工资标准计算。 2014年我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8844元, 28844x20=576880元。另加本人40个月工资。具体工资数结合各地。 根据《民政部、财政部关于军人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有关问题的通知》,以及《军队工资制度调整改革方案》,工资基数基本是职务工资+军衔工资+军龄工资,具体结合各人工资情况确定抚恤金构成。 2、增发一次性抚恤金(县级民政发放)。 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其遗属在应当享受的一次性抚恤金的基础上,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按照下列比例增发一次性抚恤金: (一)获得中央军事委员会授予荣誉称号的,增发35%; (二)获得军队军区级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增发30%; (三)立一等功的,增发25%; (四)立二等功的,增发15%; (五)立三等功的,增发5%。 多次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其遗属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按照其中最高等级奖励的增发比例,增发一次性抚恤金。 3、一次性特别抚恤金(军队发放)。 对生前作出特殊贡献的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除按照本条例规定发给其遗属一次性抚恤金外,军队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发给其遗属一次性特别抚恤金。4、定期抚恤金和增发抚恤金或其他补助(县级民政发放) 定期抚恤金申请条件: (一)父母(抚养人)、配偶无劳动能力、无生活费来源,或者收入水平低于当地居民平均生活水平的; (二)子女未满18周岁或者已满18周岁但因上学或者残疾无生活费来源的; (三)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或者已满18周岁但因上学无生活费来源且由该军人生前供养的。 对依靠定期抚恤金生活仍有困难的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可以增发抚恤金或者采取其他方式予以补助,保障其生活不低于当地的平均生活水平。 烈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 定期抚恤金标准表 (从2014年10月1日起执行) 单位:元/年 5、遗属丧葬补助费 享受定期抚恤金的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死亡的,增发6个月其原享受的定期抚恤金,作为丧葬补助费。 (二)编内消防员伤残待遇 1、残疾抚恤金(退役由县级民政发放。继续服役由军队发放)。 因战、因公致残,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至十级的,享受抚恤;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依靠残疾抚恤金生活仍有困难的残疾军人,可以增发残疾抚恤金或者采取其他方式予以补助,保障其生活不低于当地的平均生活水平。 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伤残民兵民工残疾抚恤金标准表 (从2014年10月1日起执行) 单位:元/年 篇二:合同制消防队管理规定 一是制定法律依据。招收合同制消防员,最大的问题是资金保障问题,这是招收合同制消防员最基本的条件。如何解决资金问题,首先要争取政策,建立长效运作机制。支队在广泛调查研究的基础上,2002年8月28日,提请市政府召集市编办、市建委、市财政、市公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同志对青岛市试行公安消防现役与合同制消防员组建消防执勤中队的有关问题进行了专题研究,形成了青岛市人民政府[2002]第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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