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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_GB50720-2011_强制条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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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 (强制条文) 3.2.1 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与在建工程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15m,可燃材料堆 场及其加工场、固定动火作业场与在建工程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10m,其他临时 用房、临时设施与在建工程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6m。 4.2.1 1 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等级应为A 级。当采用金属夹芯板材时,其芯材的燃 烧性能等级应为A 级。 4.2.2 1 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等级应为A 级。 4.3.3 既有建筑进行扩建、改建施工时,必须明确划分施工区和非施工区。施 工区不得营业、使用和居住;非施工区继续营业、使用和居住时,应符合下列规 定: 1 施工区和非施工区之间应采用不开设门、窗、洞口的耐火极限不低于3.0h 的不燃烧体隔墙进行防火分隔。 2 非施工区内的消防设施应完好和有效,疏散通道应保持畅通,并应落实日 常值班及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3 施工区的消防安全应配有专人值守,发生火情应能立即处置。 4 施工单位应向居住和使用者进行消防宣传教育,告知建筑消防设施、疏散 通道的位置及使用方法,同时应组织疏散演练。 5 外脚手架搭设不应影响安全疏散、消防车正常通行及灭火救援操作,外脚 手架搭设长度不应超过该建筑物外立面周长的1 /2。 5.1.4 施工现场的消火栓泵应采用专用消防配电线路。专用消防配电线路应自 施工现场总配电箱的总断路器上断接入,且应保持不间断 电。 5.3.5 临时用房的临时室外消防用水量不应小于表5.3.5 的规定。 表5.3.5 临时用房的临时室外消防用水量 临时用房的建筑面积之 火灾延续时间 消火栓用水量(L/ 每支水枪最小流量(L 和 (h) s) /s) 2 2 1000m 面积≤5000m 10 5 1 面积5000m2 15 5 5.3.6 在建工程的临时室外消防用水量不应小于表5.3.6 的规定。 表5.3.6 在建工程的临时室外消防用水量 临时用房的建筑面积之 火灾延续时间 消火栓用水量(L/ 每支水枪最小流量(L 和 (h) s) /s) 2 2 1000m 面积≤5000m 10 5 1 面积5000m2 15 5 在建工程(单体)体 火灾延续时间消火栓用水量(L 每支水枪最小流量 积 (h) /s) (L/s) 3 10000m 体积 3 1 15 5 ≤30000m 体积30000m3 2 20 5 5.3.9 在建工程的临时室内消防用水量不应小于表5.3.9 的规定 表5.3.9 在建工程的临时室内消防用水量 建筑高度、在建工程体积 火灾延续时 消火栓用水量 每支水枪最小流 (单体) 间(h) (L/s) 量(L/s) 24m建筑高度≤50m 3 或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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