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_GB50720-2011_强制条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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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
(强制条文)
3.2.1 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与在建工程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15m,可燃材料堆
场及其加工场、固定动火作业场与在建工程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10m,其他临时
用房、临时设施与在建工程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6m。
4.2.1
1 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等级应为A 级。当采用金属夹芯板材时,其芯材的燃
烧性能等级应为A 级。
4.2.2
1 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等级应为A 级。
4.3.3 既有建筑进行扩建、改建施工时,必须明确划分施工区和非施工区。施
工区不得营业、使用和居住;非施工区继续营业、使用和居住时,应符合下列规
定:
1 施工区和非施工区之间应采用不开设门、窗、洞口的耐火极限不低于3.0h
的不燃烧体隔墙进行防火分隔。
2 非施工区内的消防设施应完好和有效,疏散通道应保持畅通,并应落实日
常值班及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3 施工区的消防安全应配有专人值守,发生火情应能立即处置。
4 施工单位应向居住和使用者进行消防宣传教育,告知建筑消防设施、疏散
通道的位置及使用方法,同时应组织疏散演练。
5 外脚手架搭设不应影响安全疏散、消防车正常通行及灭火救援操作,外脚
手架搭设长度不应超过该建筑物外立面周长的1 /2。
5.1.4 施工现场的消火栓泵应采用专用消防配电线路。专用消防配电线路应自
施工现场总配电箱的总断路器上断接入,且应保持不间断 电。
5.3.5 临时用房的临时室外消防用水量不应小于表5.3.5 的规定。
表5.3.5 临时用房的临时室外消防用水量
临时用房的建筑面积之 火灾延续时间 消火栓用水量(L/ 每支水枪最小流量(L
和 (h) s) /s)
2 2
1000m 面积≤5000m 10 5
1
面积5000m2 15 5
5.3.6 在建工程的临时室外消防用水量不应小于表5.3.6 的规定。
表5.3.6 在建工程的临时室外消防用水量
临时用房的建筑面积之 火灾延续时间 消火栓用水量(L/ 每支水枪最小流量(L
和 (h) s) /s)
2 2
1000m 面积≤5000m 10 5
1
面积5000m2 15 5
在建工程(单体)体 火灾延续时间消火栓用水量(L 每支水枪最小流量
积 (h) /s) (L/s)
3
10000m 体积
3 1 15 5
≤30000m
体积30000m3 2 20 5
5.3.9 在建工程的临时室内消防用水量不应小于表5.3.9 的规定
表5.3.9 在建工程的临时室内消防用水量
建筑高度、在建工程体积 火灾延续时 消火栓用水量 每支水枪最小流
(单体) 间(h) (L/s) 量(L/s)
24m建筑高度≤50m
3
或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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