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城市中心区建设指挥部绩效考核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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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城市中心区建设指挥部绩效考核实施方案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适用范围温州市城市中心区建设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中层及一般员工均需参加考核。指挥部领导由市委组织部负责考核,不在本办法考核范围之内。第二条 考核目的通过建立健全以工作实绩为核心的评价体系,公平、公正、科学地评价指挥部干部职工的工作绩效,完善激励与约束机制,提高指挥部整体工作绩效,更好地为温州城市建设服务。第三条 考核原则考核工作遵循以下原则:(一)以提高工作绩效为导向。(二)定性与定量考核相结合。(三)公正、公平。(四)多角度考核。第四条 考核用途考核结果的用途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绩效工资分配。(二)职务升降。(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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