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Z/T 73017-2014针织家居服.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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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59.080.30
W 63
中华人民共和国纺织行业标准
FZ/T 73017—2014
代替 FZ/T 73017—2008
针 织 家 居 服
Knitted homewear
2014-10-14 发布 2015-04-01 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发布
FZ/T 73017— 2014
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FZ/T 73017—2008 《针织家居服》。
本标准与 FZ/T 73017—2008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 增加了本标准不适用于年龄在36个月及以下的婴幼儿服饰的规定 (见第 1 章);
—— 调整了规范性引用文件(见 第 2 章 ,2008年版的第 2 章);
—— 调整了顶破强力指标(见 4.3.1 ,2008年版的 4.3.1);
—— 调整了洗后扭曲率指标(见 4.3.1 ,2008年版的 4.3.1);
—— 调整了耐摩擦色牢度指标(见 4.3.1 ,2008年版的 4.3.1);
—— 增加了拼接互染程度项目要求(见 4.3.1);
—— 将洗后外观考核项目从外观质量调整到内在质量考核项目(见 4.3.1 ,2008年版的 4.5.13);
—— 合并了印花部位和非印花部位的耐皂洗色牢度、耐摩擦色牢度指标 (见 4.3.1);
—— 调整了甲醛含量、pH 值、异味、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按GB 18401规定执行 (见 4.3.1 ,2008年
版的 4.3.1);
—— 调整了起球指标要求(见 4.3.1 ,2008年版的 4.3.1);
—— 调整了不考核顶破强力的产品范围(见 4.3.3 ,2008年版的 4.3.2);
—— 补充了不考核横向水洗尺寸变化率的产品范围(见 4.3.4);
—— 增加了非直下摆产品、袍类产品不考核洗后扭曲率(见 4.3.5);
—— 增加了纯棉和仅含棉/ 氨产品不考核起球(见 4.3.6);
—— 简化外观疵点内容(见 4.4.1 ,2008年版的 4.4.2);
—— 修改了规格尺寸偏差表示方法和要求 (见 4.4.2 ,2008年版的 4.4.3);
—— 修改了对称部位尺寸差异表示方法和要求 (见 4.4.3 ,2008年版的 4.4.4);
—— 细化了缝制规定内容(见 4.4.4 ,2008年版的 4.5);
—— 删除了对针迹密度的考核 (见 2008年版的 4.5.5);
—— 调整了纤维含量为结合公定回潮率的表示方法(见 ,2008年版的 5.4.2);
—— 增加了水洗尺寸变化率测量部位示图和测量说明(见 );
—— 增加了水洗后扭曲率测量部位示意图和计算方法(见 );
—— 增加了对拼接互染试验方法(见 4);
—— 调整了洗后外观的方法和判定要求(见 和 6.2.1 ,2008年版的 4.5.13 、6.1.2);
—— 增加了对严重影响外观及服用性能的产品不允许的判定要求(6.2.3);
—— 修改了复验具体内容 (见 6.4;2008年版的 6.3);
—— 增加了规范性附录A;
—— 对标准的部分条款格式参照GB/T 8878进行了调整。
本标准由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纺织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针织品分技术委员会(SAC/TC 209/SC 6)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国家针织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广东美标服饰实业有限公司、深圳汇洁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广东凯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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