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信息保护制度.docx
个人信息保护制度
一、总则
1.目的:为加强公司个人信息保护,规范个人信息处理活动,维护员工、客户及合作伙伴等个人信息主体合法权益,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各部门、分支机构在业务活动中收集、存储、使用、共享、转让、公开披露个人信息的活动。
3.原则:公司处理个人信息,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和诚信原则,不得通过误导、欺诈、胁迫等方式处理个人信息;遵循最小化原则,限于实现处理目的的最小范围,不得过度收集个人信息;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向个人信息主体明示处理目的、方式和范围等。
二、个人信息分类与保护级别
1.个人信息分类:
基本信息:如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地址等。
敏感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宗教信仰、基因、指纹、血型、健康信息、行踪轨迹等。
2.保护级别:
一般保护:适用于基本信息,采取合理安全措施防止信息泄露、篡改、丢失。
严格保护:针对敏感信息,实施更严格访问控制、加密存储等保护措施。
三、个人信息处理流程规范
1.收集:
明示告知:收集前以清晰、易懂方式向个人信息主体告知收集目的、方式、范围、存储期限等。
同意获取: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收集个人信息需取得个人信息主体明确同意。
最小化收集:仅收集与业务直接相关、必要的个人信息。
2.存储:
安全存储:采用安全技术手段存储个人信息,如加密、访问控制等。
存储期限:按照法律法规及业务需求确定存储期限,期满后及时删除或匿名化处理。
3.使用:
目的限制:严格按照收集目的使用个人信息,不得超出范围。
内部授权:内部人员使用个人信息需经授权,遵循最小化原则。
4.共享、转让与公开披露:
事先同意:向第三方共享、转让或公开披露个人信息,需事先获得个人信息主体单独同意。
安全评估:涉及共享、转让敏感信息,进行个人信息保护影响评估。
协议约束:与第三方签订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及个人信息保护责任。
四、安全保障措施
1.技术措施:采用加密、访问控制、数据备份与恢复等技术手段,保障个人信息安全。
2.管理措施:建立健全个人信息保护内部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及人员职责;开展员工培训,提高个人信息保护意识。
3.应急响应:制定个人信息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发生安全事件及时启动预案,采取补救措施,通知监管部门及个人信息主体。
五、个人信息主体权利保障
1.知情权:个人信息主体有权了解公司处理其个人信息的情况。
2.查阅、复制权:个人信息主体有权查阅、复制其个人信息。
3.更正、补充权:个人信息主体发现公司处理的个人信息不准确、不完整,有权要求更正、补充。
4.删除权: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情形,个人信息主体有权要求公司删除其个人信息。
5.响应机制:公司建立专门渠道,受理个人信息主体权利请求,在规定时间内响应并处理。
六、监督与审计
1.内部监督:指定专门部门或人员负责个人信息保护监督工作,定期检查公司个人信息处理活动合规性。
2.审计机制:定期开展个人信息保护审计,评估制度执行情况及安全保障措施有效性,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七、责任与处罚
1.员工责任:员工违反本制度,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降职、辞退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公司责任:公司因个人信息处理活动侵害个人信息主体合法权益,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八、附则
1.解释权:本制度由公司[具体部门]负责解释。
2.生效日期: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