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pdf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为确保高处作业的安全,防止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属范围内高处作业的管理工作。
3术语和定义
3.1高处作业
凡距坠落高度基准面2m及其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称为高处作业。
3.2坠落基准面
从作业位置到最低坠落着落点的水平面,称为坠落基准面。
3.3坠落高度(作业高度)
从作业位置到坠落基准面的垂直距离,称为坠落高度(也称作业高度)。
3.4异温高处作业
在高温或低温情况下进行的高处作业。高温是指作业地点具有生产性热源,其气温
高于本地区夏季室外通风设计计算温度的气温
2℃及以上时的温度。低温是指作业地点的气温低于5℃。
3.5带电高处作业
作业人员在电力生产和供、用电设备的维修中采取地(零)电位或等(同)电位作业方
式,接近或接触带电体对带电设备和线路进行的高处作业。低于表1距离的,视为接近带
电体。
表1各电压等级下最小接近带电体距离
电压等级(kV)10以下20~354460~110154220
距离(m)1.722.22.534
3.5可能坠落范围半径
指为确定可能坠落范围而规定的相对于作业位置的一段水平距离称为可能坠落范围
半径。其大小取决于与作业现场的地形、地势或建筑物分布等有关的基础高度。
3.6基础高度
指以作业位置为中心,6m为半径,划出一个垂直于水平面的柱形空间,此柱形空间
内最低处与作业位置间的高度差称为基础高度。其高度是划分高处作业等级的标准。
3.7可能坠落范围
是指以作业位置为中心,可能坠落范围半径为半径划成的与水平面垂直的柱形空间
。
3.8异温高处作业
是指在高温或低温情况下进行的高处作业。高温是指作业地点具有生产性热源,其
气温高于本地区夏季室外通风设计计算温度的气温2℃及以上时的温度。低温是指作业地
点的气温低于5℃。
3.9带电高处作业
是指作业人员在电力生产和供、用电设备的维修中采取地(零)电位或等(同)电位作
业方式,接近或接触带电体对带电设备和线路进行的高处作业。
3.10作业负责人
是指现场作业项目具体施工负责人。
3.11作业单位
作业单位指现场作业施工单位。
3.12作业委托单位
作业委托单位指现场施工作业所在区域所属单位。
4职责
4.1主要负责人
负责特级高处作业方案、作业许可的审批;
4.2安全部
4.2.1安全部是本程序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本程序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4.2.2负责特种高处作业安全方案的审核。
4.2.3负责特级高处作业的监护;
4.3机械动力部
4.3.1负责对承包商的高处作业执行进行监督管理。
4.3.2负责外协承包商资质、施工人员特种工资质的审查。
4.3.3负责组织高处作业方案制定、审查、存档。
4.4分析检验中心
根据高处作业许可证危险性介质检测要求,负责取样进行检测分析,出具检测分析
报告。
4.5生产管理部
4.5.1参与高处作业施工方案的制定、审查;
4.5.2负责紧急抢修时生产运行的总体调度及协调;
4.6各部门及行政管理部
4.6.1各部门及行政管理部是本规定的执行单位,负责本制度的落实。
4.6.2
各部门及行政管理部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落实、检查安全措施;负责向作业人员交
底;负责作业许可证的封存保管工作。
4.6.3各部门工艺人员负责对高处作业进行工艺处理,使之符合作业要求。
4.6.4
各部门及行政管理部负责人负责检查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签发《进
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
4.3审批人职责
4.3.1
会同作业负责人共同制定高处作业安全措施方案或应急救援预案,检查落实作业现场安
全措施,确保作业现场符合高处作业安全规定。
4.3.2
负责判断确定高处作业级别,审批、签发本单位管辖权限内的高处作业许可证,并对签
发负责。
4.3.3负责组织所在单位高处作业前的安全技术措施的交底。
4.3.4
负责检查高处作业过程中的安全措施的落实及作业人员和监护人员执行高处作业安全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