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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乐》课程标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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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青不知老将至,贫贱于我如浮云。——杜甫

《声乐》课程标准

课程编码:课程类别:C类

适用专业:音乐教育授课单位:艺术学院

学分:4分学时:75学时

编写执笔人及编写日期:

审定负责人及审定日期:

一、课程定位

1、课程在专业培养中的定位及作用

本课程是三年制专科音乐教育专业的一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专业核心课程,是对学

生进行美育教育的重要手段之一,对音乐教育专业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本课程从音乐教

育专业出发,通过课程学习让学生掌握一定专业基础理论知识与演唱技巧,了解歌唱的发

声的基本原理和方法,正确运用歌唱方法,解读歌曲内涵,把握不同风格的声乐作品,能

胜任今后的声乐演唱和教学工作。

2、本课程与其它课程的关系

该课程作为音乐学习的基本核心课程,贯穿音乐教育专业学习的各个环节。为一些同

步课程、后续课程如声乐表演、合唱指挥等课程提供基础和技能准备。

表1前导、后续课程一览表

前导课程本课程后续课程

声乐表演、合唱指挥、艺术

乐理、视唱练耳、中外音乐史声乐

实践等

二、课程设计理念及思路

课程设计整体思路:

根据高职院校人才培养目标,高等专科声乐课程的安排区注重技能的实际应用和职业

能力的培养,从学生的实际出发,制定合理的教学计划,由浅入深,循序渐进,选择具有

代表性和针对性的教学内容,采用集体课和小组课相结合的教学方式,将声乐理论、声乐

技巧训练、声乐表演、作品分析、合唱、视唱、艺术实践等课程相融合,教学做为一体的

教学模式,全面提高学生的整体声乐素质水平,使学生各方面的能力均衡发展。

课程设计原则:

1.体现学术性、艺术性与实用性相结合的原则

丹青不知老将至,贫贱于我如浮云。——杜甫

2.体现民族性与国际性相融合的原则

3.体现声乐基础理论、基本技能与实践应用相结合的原则

4.体现技术、文化、审美与创作相统一的原则

三、课程目标

1.知识目标

让学生掌握歌唱发声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以及嗓音保护的有关知识。通过演唱不同

风格、不同体裁、不同形式的歌曲,体会音乐的艺术表现和艺术魅力。

2.技能目标

掌握正确的发声规律,对气息和声音有一定控制力,做到上下声区基本统一,咬字吐

字基本准确、清晰。

3.素质目标

掌握一定的专业基础理和歌唱的发声技巧,了解歌曲的思想内容,感受歌曲的艺术形

象,并具有一定的演唱表现力和歌唱分析力。了解少年儿童的嗓音特点和发声器官的有关

知识,具有教授少儿演唱歌曲、排练节目的组织能力。

4.思政目标

在感受体验多种歌唱风格题材的同时,深化民族情感,培养学生对声乐艺术的多元兴

趣爱好及可持续发展的综合能力。提升学生的鉴别审美能力、歌唱创造表现能力。培养“学

高为师身正为范”的教育观,培养工匠精神、引导学生正确价值取向和树立正确的价值观;

通过有形与潜移默化的教学过程实现对学生的教育和引导、弘扬职业精神,培养爱岗敬业

的人才,为国育人,为党育才。

四、教学内容安排

1.教学内容安排

表3课程任务设计

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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