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电厂脱硫工程】电厂脱硫技改工程施工合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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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电厂脱硫工程】电厂脱硫技改工程施工合同
电厂脱硫技改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方(甲方):南江煤电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南江县南江镇朝阳路100号
电 话:0827—8212175
承包方(乙方):
地 址:
电 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并严肃履行。
第一条 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电厂脱硫技改工程。
二、工程地点:南江县南江镇朝阳路100号。
三、工程范围:电厂2台25吨循环流化床锅炉脱硫工艺设计、施工、调试、验收等全部内容。
四、工程造价:本合同全部工程(工作)总价为人民币 元(大写:
)。
第二条 工程期限
一、根据工期定额和使用需要,商定工程总工期为60天(日历天),自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竣工验收。
二、开工前5天内,承包方向发包方发出开工通知书。
三、在组织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需顺延工期,双方应及时协商,并通过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
1、因天灾或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被迫停工的;
2、因甲方提出变更计划而不能继续施工的;
3、按施工装备规定,不能提供施工场地、障碍物未清除影响施工的。
第三条 质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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