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批稿)《城市公共汽电车企业运营成本测算规范 》JTT 1184-2018.pdf
JT/T1184—2018
目次
前言Ⅲ
1范围1
2术语和定义1
3企业运营成本构成1
4企业运营成本测算方法3
I
JT/T1184—2018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城市客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529)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深圳中法会计师事务所、青岛市交通运输委员会、青岛市
财政局、沈阳市公共交通指挥调度中心、青岛市道路运输管理局、株洲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南昌市公共
交通总公司、杭州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江平、杜云柯、钟朝晖、张玉清、徐畅、吴忠宜、许飒、李凤华、董娟、李振宇、杜
光远、刘荣先、林积恩、徐明林、姜仙童、朱志刚、朱鸿国、王克中、张新杰、谢先海、马军、顾侃、余坤、吴骏、
刘云。
Ⅲ
JT/T1184—2018
城市公共汽电车企业运营成本测算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城市公共汽电车财政补贴预算及核定过程中对公共汽电车企业(简称企业)直接运
营成本、期间费用和税金及附加的测算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汽油、柴油、天然气车辆和无轨电车的运营成本测算。
本标准不适用于新能源车辆(包括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的运营成本
测算。
2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2.1
运营里程operatingmileage
运营车辆为运营而出车行驶的全部里程。
3企业运营成本构成
3.1企业运营成本构成
企业运营成本应由直接运营成本、期间费用、税金及附加三部分构成,见表1。
表1企业运营成本构成
运营成本构成成本项目
人员工资及工资性支出
燃料(电力)消耗费
固定资产折旧费
保修费
直接运营成本
轮胎消耗费
保险与事故损失费
安全费
其他直接运营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