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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检验基本知识
食品检验基本知识
第一节:绪论
食品检验的内容包括感官检验、理化检验和微生物检验。
感官检验主要涉及色香味、外观、组织状态和口感等方面。理
化检验包括营养成分检验、添加剂检验和有害物检验。微生物
检验则涉及细菌总数、大肠菌群、致病菌等。
食品检验的任务是按照制订的标准,对食品原料、辅助材
料、半成品及成品的质量进行检验,并对食品质量进行评价。
同时,食品检验也为开发新的食品资源、试制新的优质产品、
改革生产工艺以及改进产品包装和贮运技术等提供依据和方法
建议。
食品检验的方法包括感官鉴定法、化学分析法、物理检验
法、仪器分析法、微生物分析法和酶分析法等。此外,国家标
准方法也是常用的检验方法之一,如《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
生检验方法》中的理化部分和微生物部分等。
食品检验常用的技术规范用语包括与试剂有关的用语、溶
液方面的用语、与仪器有关的用语以及与操作有关的用语。其
中,相关用语的解释也需要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进行。例如,
“取盐酸2.5mL”中的盐酸指的是分析纯,浓度为原装的浓盐酸。
又如,“乙醇”除特别注明外,均指95%的乙醇。
空白试验是指在不加入样品的情况下,采用完全相同的分
析步骤、试剂和用量进行的操作,所得结果用于扣除样品中的
本底值和计算检测限。
计量单位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的计量单位。计算则是
按照有效数字运算规则进行计算。
食品检验的一般程序包括样品的采集、制备、样品预处理、
检验过程、数据记录与处理以及出具检验报告。
法定计量单位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统一实行的计量单位。
包括国际单位制单位SI和非国际单位制单位。
常用的法定计量单位包括长度、体积、质量、物质的量、
摩尔质量、物质量浓度、时间、温度、压力、能量、功和热。
试剂的规格一般按照纯度分为四级,包括优级纯或保证试
剂、分析纯或分析试剂、化学纯等级,分别适用于不同的分析
工作和科研工作。
四级品是一种实验试剂,英文名称为Laboratoryreagent,
简称LR,杂质含量较高,仅适用于一般化学实验及作为辅助
试剂。除了四级品外,还有光谱纯试剂、色谱纯试剂、基准试
剂等,可以根据需要选用。在分析检验中,有时还使用指示剂
和生物染色素,例如甲基橙、酚酞、茜素红S等,这两类试
剂没有规格之分。
配制溶液时,试剂必须符合分析项目的要求。配制标准溶
液或一般提取用溶剂时,可以使用化学纯试剂;配制微量物质
的标准溶液时,所用的试剂纯度应在分析纯以上;作为标定标
准摩尔浓度液用的试剂纯度应为基准级或优级纯;一般试剂可
以使用化学纯试剂。如果试剂空白较高,则需要使用更纯的试
剂。当溶液未指定用何种溶剂配制时,默认为水溶液。
标准溶液的基准物质是用来直接配制标准溶液或标定溶液
浓度的物质。作为基准物质,应符合以下要求:(1)物质的
组成应与化学式完全相符,包括结晶水的含量。例如草酸
H2C2O4·2H2O和硼砂Na2B4O7·10H2O等;(2)试剂的纯度
要足够高,一般要求其纯度应在99.9%以上,而杂质含量应少
到不致于影响分析的准确度;(3)试剂在一般情况下应该很
稳定,不易吸收空气中的水份和CO2,也不易被空气氧化;
(4)试剂最好有比较大的摩尔质量,这样一来,对相同摩尔
数而言,称量时取量较多,而使称量相对误差减小;(5)试
剂参加反应时,应按反应方程式定量进行而没有副反应。
最常用的基准物质有以下几类:(1)用于酸碱反应的有
无水碳酸钠Na2CO3、硼砂Na2B4O7·10H2O、邻苯二甲酸氢
钾KHC8H4O4、恒沸点盐酸、苯甲酸H(C7H5O2)、草酸
H2C2O4·2H2O等;(2)用于配位反应的有硝酸铅Pb(NO3)2、
氧化锌ZnO、碳酸钙CaCO3、硫酸镁MgSO4·7H2O和各种纯
金属如Cu、Zn、Cd、Al、Co、Ni等;(3)用于氧化还原反
应的有重铬酸钾K2Cr2O7、溴酸钾KBrO3、碘酸钾KIO3、碘
酸氢钾KH(IO3)2、草酸钠Na2C2O4、氧化砷(III)As2O3、
硫酸铜CuSO4·5H2O和纯铁等。
溶解后转入1000mL容量瓶中,用蒸馏水稀释至刻度,即
可得到浓度为0.1mol/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