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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浅谈如何搞好城区交通秩序.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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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如何搞好城区交通秩序 2011-10-27 09:22:19 ??来 源:永修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作 者:曹里火 浏览: 536次   永修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新城中队 曹里火县城是全县政治、经济、文化的中心,人口居住相对集中,车流量大,交通管理工作任务比较繁重。交通秩序是一个城市的门面,是城市管理水平的综合体现,它的好坏直接影响全县对外整体形象。近期,大队根据城区道路交通管理的工作实际,组织全体民警站高峰岗,疏导交通,严格查扣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以净化城区道路交通环境。结合本人工作实际,谈谈何如搞好我县城区交通秩序。   一、我县城区交通秩序的现状。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国家对道路交通的不断重视和投入,永修县城的交通状况有了明显变化,交通环境得到了大力改善,交通参与者的安全意识有了一定提高,但与创建省级卫生城的标准来衡量,还存在很大差距。主要表现在:   1、乱停乱靠随处可见。在车站、学校门口等地段,每到车辆到点、上下学时间,各类大小汽车、摩托车、电动车你穿我插,人车混行,停满了各类候客、抢客和送客的出租车、摩的、蹬士。在兴隆街红绿灯路口、政府红绿灯路口、车站附近等地段,小汽车、摩托车随意停放在机动车道的现象屡禁不止,严重妨碍了正常的交通秩序。此外,出租车为接客、抢客,行驶当中突然停车,不但易阻塞交通,而且极易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   2、占道为市问题突出。这主要有两种现象,一是挤占人行道。临街的门店为了生意“扩张”底盘,将人行道占为营业场地,致使人行道挤挤攘攘,其结果是行人被挤入非机动车道而非机动车则被挤入机动车道;二是直接占道为市,在西苑商城红绿灯处、西一路口、康乐路口、汽车站附近等地段,一些菜贩、商贩干脆把地摊摆在街道上,使得过往行人、车辆交通受阻。   3、随意闯红灯和逆向行驶。闯红灯的主要是摩托车和非机动车及行人。有民警执勤还好点,一旦民警下班了,则红绿灯基本不管用,特别是放学、上下班高峰期,群体闯红灯和逆向行驶的现象更为严重。   4、无证、无牌、假牌、套牌、遮挡号牌等违法现象严重。一些车辆为逃避抓拍,故意遮挡号牌、套假牌,甚至卸掉号牌。此外,随着经济的发展,摩托车、电动车已成为人们普遍的代步工具,无牌、无证摩托车在城区的违法肇事已成为交通管理中的一块“毒瘤”。   二、造成上述状况的原因分析   1、交通安全宣传不到位。《道路交通安全法》正式施行以来,法律对各级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教育部门、学校及新闻、广播、电视等有关单位的交通安全宣传义务做了明确规定,但现在的实际状况是交警一家在唱“独角戏”;有关部门把交通安全宣传视为份外工作,甚至视为是交警一家的工作,因而致使宣传工作长期停留在中小学校的有限范围、驾驶人的教育培训和发资料、开大会、贴标语、挂横幅的传统模式上,难以有新的突破,难以形成强大的声势,更难以将法律、法规灌输到每个交通参与人的头脑之中。   2、利益驱动,各行其是,管理效能严重缺失。城区交通秩序管理是一个系统工程,社会工程。要做到物畅其流、车畅人欢,单靠交警一个职能部门势单力薄,难以奏效,必须在政府的统一调度下,实行多部门联合运作,如此才能形成对城区秩序治理的强大合力和严管高压态势。比如城区几个集贸市场的菜贩、商贩分别向有关部门交了卫生费、工商费、城管费后,就认为挤道摆摊天经地义,堂而皇之。对占市为市等严重影响城区秩序的现象视而不见,听之任之。   3、交通意识淡薄。在城区,国家机关公务人员交通意识还算可以,进城农民的各种交通违法行为相当普遍。交通意识淡薄表现之一是不懂道路交通安全法;之二是无视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当的人明知这种行为是违法的,但总要抱着不会被交警发现、本地几个人不会被处罚、不会导致事故的侥幸心理去违法,而这种侥幸心理驱使的违法,正是导致交通事故的祸源。   4、难排干扰,难于查处,交通执法严重受阻。县级城区地域不是太大,但人缘关系却非常复杂,一人违法,众人说情。上至县级或以上领导,下至亲戚朋友,近至政法部门和友好单位无一例外。这种特殊的人缘现状和情法冲突毫疑义地导致交警执法难,难执法,处罚不到位,客观上放任了交通违法行为的发生。   三、治理城区交通秩序的几点建议:   1、加强宣传教育工作,提高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县级政府及其交通安全委员会要区分不同层次,针对不同对象,按照省政府下发的交通安全宣传“五进”工作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组织并发动城区各单位积极开展交通法律法规与交通安全常识的宣传教育活动。电视台、广播电台等大众传媒要无偿性的长期开辟宣传教育专题节目。文化部门要帮助制作宣传、教育专题片和编排喜闻乐见的交通安全宣传文艺节目,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大造舆论宣传声势,让交通安全法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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