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中心改扩建建设项目 住院综合楼工程监理服务工程人工挖孔桩监理实施细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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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心理卫生中心改扩建建设项目
住院综合楼工程监理服务工程
人
工
挖
孔
桩
监
理
实
施
细
则
编制:
审批:
云南省建筑科学研究院
云南省心理卫生中心改扩建建设项目
住院综合楼工程监理服务工程项目监理部
人工挖孔桩监理实施细则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云南省心理卫生中心改扩建建设项目住院综合楼工程监理服务
工程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29574.003㎡,住院综合楼总建筑面积14490.00㎡。
项目地址:云南省心理卫生中心的前身是昆明铁路局精神病结核病防治院,位于昆明市安石公路昆明至安宁段28公里处。院区东侧为城市次干道,西侧为昆玉铁路线,南侧与云南省传染病医院/艾滋病关爱中心贴临,北侧经城市次干道与安石公路。
建设单位:云南省心理卫生中心。
具体设计要求如下:
1、本工程桩基础根据云南省建筑工程设计院编写的《云南省心理卫生中心“住院综合楼”岩土工程详细勘察报告(K2012—01)》进行设计。本工程桩基安全等级为二级,桩基设计等级为乙级,采用人工挖孔灌注桩。
2、人工挖孔桩以④强风化泥岩层为桩端持力层,极限端阻力标准值为3000Kpa,桩端进入持力层的深度不少于1d,且有效桩长不应小于6.5m。
3、设计桩长详见设计说明。
4、护壁、桩身、地梁、挡墙混凝土强度等级C30,垫层为10㎝厚C15素混凝土。桩身及桩帽地面混凝土最小保护层厚度40㎜,地梁最小保护层厚度30㎜,钢筋:HRB335; HPB300; HRB400。
6、当人工挖孔桩的净距小于1.5D(D:扩大头直径)且扩大头间距小于500mm时,应采用间隔开挖。待第1批桩浇筑混凝土,且强度达到5N/m㎡后,再挖扩相邻桩。排桩跳挖的最小施工净距不得小于4.5米。
7、挖至设计标高、终孔后应清除护壁上的泥土和孔底残渣、积水,并应进行隐蔽工程验收。验收合格后应立即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8、基坑开挖后应通知勘察单位和设计单位有关人员验槽后方可继续施工。
9、桩基础施工必须严格执行《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采取有效安全措施做好护壁,扩底、清底等工作,确保桩身质量及人身安全。
10、人工挖孔桩成孔后,必须对桩端持力层按GB50007-2002《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附录进行深层平板载荷试验,检验数量不得少于总桩数的3%且不少于3根。
11、挖孔桩浇筑后,应对所有挖孔桩的桩身完整性进行检测,满足规范要求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12、桩帽施工完成后,外侧用素土分层夯实,对称进行,压实系数不应小于0.94。
编制依据
相关技术标准、质量验收规范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
委托监理合同、施工承包合同
本工程的监理规划
施工图设计文件(包括图纸会审纪要、设计交底文件及设计变 更文件等)
已审查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建筑地基基础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002)
《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94)
《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02)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
《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T8-97)
《建筑工程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T106-2002)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
其他相关文件资料
质量控制目标
主控项目:100%达到全格
一般项目:80%以上达到合格
检验批验收工作流程
施工(含材料进场)
报验
不合格
六、监理重点和要点
1.护壁成孔中除严格监控成孔中心垂直度和孔径,每成一节护壁后,应对护壁砼进行养护,一般单节养护时间不少于一天,深度超过八米的护壁砼养护时间应有适当延长。
2.成孔深度达到设计要求后,应报监理方核查(见证点)桩底扩底层在砼浇灌准备好后,快挖快浇,监理方应严格核查桩底扩大头直径是否达到设计要求,并对桩底土层进行钢筋钎探,确定桩底土层中是否有夹渣(软弱土层)有夹渣的桩底层加深成孔深度,并记录挖深增加工程量。
3.桩身砼浇筑宜在干作业条件下进行,浇灌砼应分段进行,每段浇灌的砼不应超过3米以控制砼产生的离析现象。
七、工序及质量监控
监理工程师随时查看施工现场,对不符全要求的工序予与批评的指正,及时下达书面通知和要求(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并作好相应记录(必要时拍照记录),若经指出不整改,将下停工指令或发备忘录备档。监理工程师监控措施如下:
进场材料必须进行报验并进行抽样送检,合格后方可使用。
进场机械设备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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