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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法律基础理论.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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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法律基础理论 第一章 法律基础理论 第一节 法律概述 一、法律的特征 1、法律是一种概括、普遍、严谨的行为规范。 2、法律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行为规范。 3、法律是国家确认权利和义务的行为规范。 4、法律是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行为规范。 案例—— 2001年11月至12月间,无业人员李某、张某等四人在北京对路人实施抢劫。短短20余天,先后作案9起,致8人受伤,1人死亡,共抢得钱款1万多元。 案例—— 2002年2月5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以抢劫罪分别判处李某、张某两人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另外的两名案犯被判处有期徒刑。 分析—— 李某、张某等人的行为触犯了国家法律,严重危害了社会治安。 国家的暴力机构(警察、法庭、监狱)对其实施了制裁。 依靠国家强制力对触犯法律的人予以制裁,是实施法律的必要措施和重要手段。 案例—— 福建省武平县危某,向同乡林某借了13000元现金,答应一个月后归还。而一个月过后,林某多次向危某讨债,危某总是借故不还。林某于是到法院状告危某。 案例—— 武平县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展开取证并开庭审理。在确凿的证据面前,在法律的威慑下,危某承认了借款事实,并限期内偿还了13000元借款及利息,同时承担本案诉讼费600元。 分析—— 林某、危某间的纠纷属公民间的民事纠纷。 在国家强制力面前,危某不得不归还了欠款。 只有以国家强制力做后盾,才能有效地解决社会成员因各种原因产生的纠纷,维护社会稳定。 普遍约束力表现—— 任何人不论职位高低、功劳大小,都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依法规范自己的行为,不允许特殊人物的存在。 任何人不论职位高低、功劳大小,一旦触犯国家法律,都要受法律制裁,不允许任何人超越法律之上。 案例—— 江西省原副省长胡长清,因大肆收受、索取巨额贿赂,一审被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胡长清不服,上诉至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案例——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00年3月1日裁定驳回胡长清的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复核。6天后,最高人民法院核准胡长清死刑,同时下达执行死刑的命令。 分析—— 胡长清能当上副省长,是他确实在政府机关做出过贡献。 不论职位高低、功劳大小,都要遵守国家的法律,一旦触犯了法律,终究会受到法律制裁。 法律对本国的全体社会成员都具有普遍约束力。 二、法律的渊源 指具有不同法律效力或法律地位的各种法律形式,又称法的形式或法源。 1、宪法 2、法律 3、行政法规和行政规章 4、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5、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6、国际条约,等。 一般各国的法源:制定法、判例法、习惯法、法理、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 第一节 法律概述 三、法律的分类 成文法和习惯法 实体法和程序法 1、一般分类 根本法和普通法 一般法和特别法 国内法和国际法 公法和私法 2、特殊分类 衡平法和普通法 联邦法和联邦成员法 第一节 法律概述 三、法律的分类 奴隶制类型的法律 3、法律的历史分类 封建制类型的法律 资本主义类型的法律 社会主义类型的法律 民法法系(大陆法系) 4、法系 普通法系(英美法系、判例法系) 四、法律效力 属人原则 1、法的对象效力 属地原则 保护原则 折中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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