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建筑节能工程墙体施工质量验收规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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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建筑节能工程墙体施工质量验收规程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居住建筑节能工程(以下简称“节能工程”)墙体施工的基本规定、施工要求及质量验收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居住建筑节能工程墙体的施工与验收。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50210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GB50411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JG/T287保温装饰板外墙外保温系统材料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居住建筑节能工程energysavingengineeringforresidentialbuildings
对新建、改建和扩建居住建筑所进行的节能设计、施工和验收等各项技术工作和完成的建筑工程中围护结构、设备专业等各个建筑节能分项工程总和。
4基本规定
4.1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应有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施工质量控制和检验制度。节能工程的质量控制及验收应符合设计的相关要求。
4.2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不应擅自变更经审查合格的建筑节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确需变更建筑节能设计时,应在施工前办理设计变更手续,变更后的节能性能不应低于原设计要求,并应经原施工图设计审查机构重新审查。
4.3单位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节能工程施工内容。节能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应编制施工方案并经监理或建设单位审查批准;应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和必要的实际操作培训。节能工程应按照经审查合格的设计文件和经审查批准的施工方案施工。
4.4节能工程采用的材料、产品和系统,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相关标准的规定。不应使用明令禁止使用或淘汰的材料、产品和系统。采用的材料、半成品、成品应具备质量证明文件,进行进场验收,还应按本文件规定做进场复验。
4.5质量证明文件应包括出厂合格证、中文说明书、型式检验报告及相关性能检测报告等。进口产品
应包应符合表1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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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最小抽样数量
受检样本数量
最小抽样数量
2~15
2
16~25
3
26~90
5
90~150
8
151~280
13
281~500
20
501~1200
32
1201~3200
50
5施工质量要求
5.1一般规定
5.1.1本章适用于居住建筑外墙、分隔供暖与不供暖空间隔墙等墙体节能分项工程的施工质量要求。
5.1.2墙体节能工程所用保温材料、产品在施工和现场储存过程中应采取防潮、防水、防火等保护措
施。
5.1.3外墙外保温工程应实行专业化施工,并应及时进行质量检查、隐蔽工程验收和检验批验收,施工完成后应进行墙体节能分项工程验收。与主体结构同时施工的墙体节能工程,应与主体结构一同验收。
5.1.4施工时应对下列部位或内容进行隐蔽工程验收,并应有详细的文字记录和必要的图像资料:——保温层附着的基层及其表面处理;
——保温板粘结或固定;
——被封闭的保温材料厚度;
——防火隔离带的设置(设计有要求时);
——锚固件安装;
——增强网铺设;
——抹面层厚度;
——墙体热桥部位处理;
——保温装饰板、预置保温板或预制保温墙板的位置、界面处理、板缝、构造节点及固定方式;——变形缝处的节能施工做法。
5.1.5检验批的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
——采用相同材料、工艺和施工做法的保温墙面扣除门窗洞口后,每1000m2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1000m2也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检验批的划分根据与施工流程相一致且方便施工与验收的原则,由施工单位与监理或建设单位共同商定。
5.1.6外墙外保温系统的饰面层施工质量应符合GB50210的规定。
5.2主控项目
5.2.1墙体节能工程所用材料或构件进场时,应进行质量验收,其品种、规格、性能应符合设计和相关标准的要求。品种、规格应按进场批次,每批随机抽取3个试样进行检查,以观察及尺量的方法进行检查;质量证明文件应按其出厂检验批进行核查,检查型式检测报告、产品质量证明文件等。
5.2.2外墙外保温工程应采用预制构件、定型产品或成套技术,应由同一供应商配套供应系统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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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提供型式检验报告。型式检验报告中应包括系统耐候性和抗风压性能检验项目以及配套组成材料的名称、生产单位、规格型号、主要性能参数。应进行全数检查,通过核查质量证明文件和型式检验报告进行检查。
5.2.3墙体节能工程所用材料进场时,应进行施工现场见证取样复验,结果应符合设计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