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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收购意向金协议.docx

发布:2025-03-18约小于1千字共3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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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收购意向金协议

一、定义和背景

本文档通过定义公司收购意向金协议的内容和目的,旨在明确收购方和被收购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

1.1定义

公司收购意向金协议是指收购方在向被收购方表达出收购意向后,双方就支付收购意向金的事宜达成的协议。意向金是收购方在进一步尽职调查过程中,表明其对收购事项的诚意和可行性的一种支付。

1.2背景

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和战略重组的需要,公司收购逐渐成为企业扩张和增长的重要手段。而在收购过程中,意向金的支付是收购方和被收购方常见的合作方式之一,有助于双方进一步确认交易的可行性和共同目标。

二、支付方式和金额

2.1支付方式

收购方应在签署本协议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将意向金支付至被收购方指定的账户,以支持双方后续的尽职调查和交易谈判。

2.2支付金额

支付意向金的金额应由收购方提议,并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向金的支付金额通常为交易金额的一定比例,以确保收购方充分了解被收购方的实际情况,并为后续交易的顺利进行提供基础。

三、意向金冻结和退还

3.1意向金冻结

自意向金支付之日起,被收购方应将意向金的支付金额在其指定的账户上冻结,确保相关资金在后续交易过程中不得动用。

3.2退还条件

若双方最终达成收购交易协议并完成交易,意向金将作为交易对价的一部分,按约定支付给被收购方;

若交易中止或未能达成最终交易协议,意向金将全额无息退还给收购方。

3.3退还方式

意向金的退还应在最终交易终止之日起的三个工作日内完成。退款金额将通过被收购方指定的方式原路返还给收购方。

四、保密条款

4.1信息保密

双方在交易谈判和尽职调查过程中获得的所有信息,无论书面或口头,均应被视为保密信息。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披露相关信息。

4.2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保密条款将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因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五、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本协议的签署、履行和解释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双方如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应提交至被告双方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

六、附则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并继续有效直至交易完成或终止。

以上为公司收购意向金协议的详细内容,旨在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本协议作为收购交易的重要参考文件,双方应全面理解并遵守其中的条款和约定,以确保交易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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