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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警用地理信息系统建设规范
篇一:警用地理信息系统技术要求
警用地理信息系统技术要求
第1章 项目总体要求
1.1 建设目标
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软件、统一管理”的建设思路,在部、省、市三级信息中心搭建PGIS平台软硬件环境,安装公安部配发的PGIS平台软件,建设和维护警用地理数据库、标准地址库、业务地理关联库,支撑各警种、各部门基于PGIS平台开发与地理信息有关的应用系统并实现全国联网运行,为公安业务管理和实战应用提供地理信息支持,提升公安信息资源的综合利用水平和规模效益。
1.2 建设任务
依照《开封市公安局警用地理信息系统技术方案》的要求进行设计建设。主要包括:
1、 安装“一个PGIS平台软件”:一套公安部配发的PGIS平台软件。
2、 搭建“两个基础支撑运行环境”:硬件支撑运行环境和系统软件支撑运行环境。 3、 建设“三个地理数据库”:警用地理信息数据库、标准地址数据库、业务地理关联数
据库,可扩展建设实景影像数据库。
4、 开发十个以上PGIS应用:各警种在PGIS平台上开展警用地理信息应用,包括综
合应用、指挥中心PGIS应用、案事件PGIS应用、实有人口PGIS应用、治安管理PGIS应用、警卫PGIS应用、交通管理PGIS应用、消防管理PGIS应用、全市视频监控应用、全市警情数据综合应用、全局警务态势(GPS)应用、基于GIS的情报综合分析支持、警务综合应平台PGIS应用、可量测实景影像综合应用系统等。
1.3 质量要求
1、 先进、实用、主流、跨平台、可靠、安全、性价比高的产品。
2、 可视化、操作简便、实用;
3、 良好的兼容性,可以跨多种操作系统平台部署;
4、 良好的持续开发能力;
5、 良好的本地化服务能力;
6、 提供7天×24小时的连续运行;
7、 较强的系统安全性、稳定性和灾难恢复能力。
1.4 建设依据
依据《城市警用地理信息规范》的系列标准,制定开封市公安局警用地理信息数据及应用的标准和规范,使地理信息系统应用建设走向规范化、标准化,确保信息资源共享。系统设计依据:
GA/Z01-2004 《城市警用地理信息系统标准体系》
GA/T 493-2004《城市警用地理信息系统建设规范》
GA/T 491-2004《城市警用地理信息分类与代码》
GA/T 492-2004《城市警用地理信息图形符号》
GA/T 529-2005《城市警用地理信息属性数据结构》
GA/T 530-2005《城市警用地理信息数据组织及数据库命名规则》
GA/T 531-2005《城市警用地理信息专题图与地图版式》
GA/T 532-2005《城市警用地理信息数据分层及命名规则》
GA/T 629-2006《警用电子地图坐标系与比例尺》
GA/T 628-2006《城市警用地理信息空间数据质量》
GA/T 627-2006《城市警用地理信息数据采集与更新规范》
《开封市公安局警用地理信息系统技术方案》
以上标准如有更新,将依照最新的《警用地理信息规范》系列标准进行系统建设。 未涉及的部分参照国家其他相关标准规范。
1.5 系统技术要求
1、 高效海量空间数据组织与管理技术
2、 采用栅格切图技术实现栅格数据高效WEB发布
3、 基于门牌号码数据库的地址匹配服务技术
4、 基于SOA的地理信息服务技术
5、 基于浏览器的空间数据采集技术
6、 GIS与遥感影像、全球定位系统、视频的集成技术
1.6 性能指标
系统能够高效稳定地运行,支持服务器预缓存技术,提高客户端响应速度。支持部分图层的缓存,支持缓存地图服务与非缓存地图服务的叠加。(详见《开封市公安局警用地理信息系统技术方案》)具体指标要求如下:
1、 地图显示响应时间≤2秒,查询分析响应时间≤5秒;
2、 B/S地图浏览,100个用户并发获取地图请求时,每个地图请求的显示响应时间≤2
秒;
3、 地址匹配响应时间,25个用户并发获取地址信息时,每个地址匹配请求响应时间≤
2秒;
4、 对于单类信息的快速查询:响应时间小于5秒;
5、 对于复杂的综合查询,响应时间一般在30秒钟之内;
6、 对于模糊查询与统计数据:响应时间在2分钟内;
7、 返回记录超过200条以上的数据查询及涉及复杂计算统计的反应时间不应超过10
秒;
8、 地图放大/缩小、平移、选择(点、框、圈、多边形)、全局图、放大镜、对中等操
作反应时间不应超过2秒;
9、 在线路带宽允许的条件下(≥100M),WebGIS地图响应时间不超过3秒; 10、GPS移动目标响应时间,200个移动目标并发获取实时信息时,每个GPS监
控请求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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