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IP地址管理规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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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IP地址管理规定
制定目的:
为了规范网IP地址的分配和管理,保障网正常运行和健康发展,更好地为服务,特实行静态IP地址管理,IP地址由网络统一规划、分配和管理,计算机均分配真实、唯一的IP地址。
2. 网络管理部负责网IP地址的日常维护、管理工作包括用户申请IP地址的审批、IP地址和网卡地址的登记绑定、IP地址的监管和网络故障检测。
3. 任何接入公司内部网的计算机用户须到网络管理部办理申请手续,填写《IP地址申请表》,登记网卡的物理地址(MAC地址);用户如更换网卡,须到网络管理部重新登记备案。
4. IP地址是一种重要的、有限的网络资源,用户如停用IP地址应及时报网络管理部注销。网络管理部有权收回长期未使用的IP地址。
5. 获得合法静态IP地址的计算机用户可自由访问资源,用户享有对该IP地址的专用权,同时承担对该IP地址所应担负的相关道德和法律责任。
6. 获得合法静态IP地址的计算机用户只允许在已备案的计算机上使用公司内部网资源。未经网络管理部批准,不得挪用、转让其所拥有的IP地址,一经发现,网络管理部有权收回其IP地址,终止其使用公司内部网信息服务的权利。
7. 任何人不得私自盗用公司内部网内的IP地址。一经发现,网络管理部有权停止其一切网络连接,情节严重的给予相应处理。8. 网络管理部有权根据的相关规定对部分IP地址(如:被盗用的IP地址、计算机受到病毒影响等)进行绑定、更换、封锁、关闭等处理措施。?9. 本办法由网络管理部负责解释并实施。
10.本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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