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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后复工安全教育培训(隧道).doc

发布:2019-07-31约3.34千字共5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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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后复工安全教育培训 项目名称: 编 号: 施工单位: 合同段: A4 主讲部门 项目安全部 培训时间 年 月 日 施工班组 主讲人 培训内容: 1、开挖 (1)开挖人员到达工作地点时,应首先检查工作面是否处于安全状态,并检查支护是否牢固,顶板和两帮是否稳定,如有松动的石、土块或裂缝应先予以清除或支护。 (2)机械凿岩时,宜采用湿式凿岩机或带有捕尘器的凿岩机。 (3)站在碴堆上作业时,应注意碴堆的稳定,防止滑坍伤人。 (4)风钻钻眼时,应先检查机身、螺栓、卡套、弹簧和支架是否正常完好;不合要求者应予修理或更换。 (5)带支架的风钻钻眼时,必须将支架安置稳妥。风钻卡钻时应用板钳松动拔出,不可敲打,未关风前不得拆除钻杆。 (6)在工作面内不得拆卸、修理风钻。 (7)严禁在残眼中继续钻眼。 2、爆破 1)装药与钻孔不宜平行作业。 2)进行爆破时,所有人员应撤离现场 3)洞内每天放炮次数应有明确的规定,装药离放炮时间不得过久。 4)装药前应检查爆破工作面附近的支护是否牢固;炮眼内的泥浆,石粉应吹洗干净;刚打好的炮眼热度过高,不得立即装药。 5)爆破后必须经过15min通风排烟后,检查人员方可进入工作面,检查有无“盲炮”及可疑现象;有无残余炸药或雷管;顶板两帮有无松动石块;支护有无损坏与变形。在妥善处理并确认无误后,其他工作人员才可进入工作面。 6)当发现“盲炮”时,必须由原爆破人员按规定处理。 7)装炮时应使用木质炮棍装药,严禁火种。无关人员与机具等均应撤至安全地点。 8)放炮前要加强联系和警戒,严防对方人员误入危险区。 9)在任何情况下,雷管与炸药必须放置在带盖的容器内分别运送。人力运送时雷管与炸药不得由一人同时运送;汽车运送时,雷管与炸药必须分别装在二辆车内运送,其间距应相隔50m以上。 10)人力运送爆破器材时必须有专人护送,并应直接送到工地,不得在中途停留;一人一次运送的炸药数量不得超过20kg或原包装一箱。 11)汽车运送爆破器材时,汽车排气口应加装防火罩,运行中应显示红灯。器材必须由爆破工专人护送,其他人员严禁搭乘。爆破器材的装载高度不得超过车厢边缘,雷管或硝化甘油类炸药的装载不得超过二层。 12)严禁用翻斗车、自卸汽车、拖车、拖拉机、机动三轮车、人力三轮车、自行车、摩托车运送爆破器材。 3、隧道救生、逃生通道布设 针对隧道施工中的可能出现的塌方事故,为预防隧道塌方危及施工人员人身安全,在隧道施工时设置救生、逃生通道。 1)在隧道开挖掌子面至二衬之间(长度为50~70m),设置救生、逃生通道,随着开挖进尺不断前移。 2)救生、逃生通道所用管材可采用φ800mm的承插钢管,管节长度为5~6m,壁厚不小于10mm,管节间可采用直径大于逃生管道10cm的套管连接,每端连接1m,采用橡胶圈或木楔临时固定。 3)施工现场应根据隧道围岩、掘进开挖方式等情况备足管道和连接材料,除整节管道外,应同时备足1米、2米、3米短节管道、转接接头(135°)等。在每节钢管距端头1.5m处各设一个吊环,焊接在同一纵断面上。在吊环垂直方向,位于钢管1/3处环向管端焊接连接钢板,中间设连接孔,用U型插销将两节钢管连接。 参加人员签名: 节后复工安全教育培训 项目名称: 编 号: 施工单位: 合同段: A4 主讲部门 项目安全部 培训时间 年 月 日 施工班组 主讲人 培训内容: 1、机械设备要求 (1)各类进洞车辆必须处于完好状态,制动有效,严禁人料混载。 (2)进洞的各类机械与车辆,宜选用带净化的柴油机动力,燃烧汽油的车辆和机械不得进洞(如通风良好,可以达到本章“通风及防尘”要求者除外)。 (3)所有运载车辆均不准超载、超宽、超高运输。运装大体积或超长料具时,应有专人指挥,专车运输,并设置显示界限的红灯。 (4)进出隧道的人员应走人行道,不得与机械或车辆抢道,严禁扒车、追车或强行搭车。 (5)机械装碴时,坑道断面应能满足装载机机械的安全运转,装碴机操作时其回转范围内不得有人通过。 2、洞内运输应遵守下列规定: (1)洞内运输的车速不得超过:机动车在施工作业地段单车10km/h,机动车在非作业地段单车20km/h,会车时10km/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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